□ 余明辉
近年来,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乱象,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国家相关部门近几年也不断对相关乱象进行治理,但是“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的现象仍然存在。
(据5月27日央视财经)
据统计,截至2022年,我国网络直播用户高达7.51亿,有超1.5亿网络直播账号、超10亿内容创作者账号,市场营收近2000亿元。由此可见,网络直播及直播打赏已成为我国网络经济不可小觑的一支新生力量。规范网络直播打赏,让其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不但是直播及打赏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国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不可少、必不可分的内在需要。
遗憾的是,由于长期以来国内直播经济尤其是直播打赏经济缺乏明确规范,使得原本适应社会需求和发展的网络直播打赏,被一些不良的网络直播经营者等有意无意恶意利用,进行骗取巨额打赏等灰色经营,使网络直播打赏乱象频发,引发社会关注。
在极端案例中,打赏者有的是青少年学生,有的是成年人,但一个共同点就是面对不良网络主播的忽悠诱导,这些人缺乏或失去自控能力,进而频繁大量巨额打赏,最终使得个人、家庭陷入绝境,有的还因此付出生命代价,惨痛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乱象如此,原因也许很多也很复杂,但最为关键的,还在于一些明确的网络直播打赏规定不能很好落地。比如我国明确限制青少网络直播打赏权,但仍屡现青少年频繁巨额打赏,就说明目前相关网络平台、主播等落实规定乏力。
另一方面,2021年我国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网络直播平台建立、健全直播账号分类分级规范管理制度,要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等方面合理设限,要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等。这一规定对目前“失控的直播打赏”无疑是一个“紧箍咒”和纠偏。但遗憾的是,这一规定已出台两年多了,但相关的具体配套措并未有效落地。
对症下药,治病纠根。要想真正有效遏止“失控的直播打赏”,就需要割断这一乱象背后的利益链。即需要通过及时严格的网络、市场执法整顿,用巨大的违法违规代价让相关直播平台、主播等不敢为也不想为,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履行网络直播打赏相关规定。同时,也要通过严肃的行政跟踪问效等方式,倒逼相关职能监管部门积极履职,补上相关制度监管终端的空白,不给“失控的直播打赏”留下实施的机会和条件。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