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建华
10年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自此,我国特种设备领域的首部法律正式诞生。10年来,这部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为特种设备安全保驾护航,发挥了重要作用。7月4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市场监管总局在京召开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出席座谈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肖捷对特种设备安全法10年间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给予充分肯定: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实施10年来,有效防范、减少和遏制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特种设备产业快速发展,有力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实际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战略部署,促进特种设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根据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专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
座谈会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已经正式公布了关于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深入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特种设备产业快速发展,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改善,法律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特种设备保有量快速增长,特种设备产业体系逐步完备,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持续改善,服务民生作用日益凸显。报告还详细介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十周年取得的6大具体成效和存在的6个方面的问题,其中成效主要体现在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提高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强产业政策引领,促进特种设备产业快速发展;健全监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特种设备依法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节能减排水平,推动特种设备绿色低碳转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产业发展存在短板弱项;企业主体责任尚未全面落实;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管体制仍需理顺;住宅电梯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完善。
针对这些成效和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包括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用法治力量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等。应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检查和报告,是对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年的一次全面“体检”,客观详实、意见中肯,也再次提醒我们,必须用法治的力量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过去的10年,我国特种设备发展迅速,我国已经成为特种设备的生产大国、使用大国。据统计,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超过1800万台,另有气瓶2亿余只、压力管道80多万公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特种设备数量增长了2.2倍的情况下,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反而分别下降了51.7%、66%。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从2012年的0.517降至2021年的0.08,降幅达84.5%。通过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这个指标,大体上可以推断出我国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已经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水平。成绩单背后,离不开法治的力量——当前,我国已形成一部法律、一部行政法规、多个部门规章、数十个安全技术规范和1000余个相关标准构成的一套较为完善的法规标准体系。
用法治的力量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检查报告所指出的,特种设备领域“部分法律制度亟须补充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法与其他法律法规间的衔接协调还需加强,鼓励科技创新缺少配套激励制度,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需要细化完善”。我们需要明确相关规则,不断完善特种设备法律制度体系和法规标准体系,使其真正有法可依。
用法治的力量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法律实施效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只有特种设备领域的所有主体真正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做大守法,也才能实现有法必依。同时,还要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本质安全落到实处,做到执法必严。
用法治的力量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更需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所有人都敬法畏法,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守法者处处绿灯。
《中国质量报》【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