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小卫 孙 博
近期有媒体报道,海南三亚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中,对发现的商户实行挂“黄牌”警告,并且“黄牌”要挂满30天才可以撤下来。笔者认为,此举有一定的借鉴推广意义。
在日常生活中,个别经营主体“表里不一”“缺斤短两”等不诚信经营行为时有发生,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让失信者无处遁形、守信者多方受益,笔者认为,应该通过经营主体、社会群体、政府部门等多方面共同发力,打造一个规范有序、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要引导经营主体诚信自律。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诚信是经营主体立业之道、兴业之本。诚信经营,是商家赢得消费者信赖、获得长足发展的正道。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牢牢守住诚信经营底线,切勿被眼前小利蒙蔽双眼,因小失大。
社会各界要共同监督。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群体是督促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自我管理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利用其覆盖面广、影响力深、监督成本低、反馈速度快等优势,完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相关部门要适时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规,严厉惩戒失信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综合运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等手段,强化技术支撑、推进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
对“缺秤少量”者亮“黄牌”,在短时间内会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群众更关注的是在撤牌之后如何加强监管,督促经营商户依法公正使用电子计价秤,诚实守信经营等,这需要监管部门深入思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拿出一整套的监管和激励措施出来,做到“标本兼治”。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