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有媒体报道,家住广东省东莞市的卢女士从广州打网约车回家,被司机以“返程难以接到客”为由,要求额外支付50元空返费。卢女士对此颇为疑惑。该媒体在北京、广东、浙江等地机场、高铁站随机采访数十位乘客发现,不少人有着与卢女士相似的经历,在乘坐网约车时被司机要求支付空返费。
空返费又叫回空费或返空费,是指租车服务中,司机完成载客订单后,在未能接到去往出发地或其他地点订单情况下空车运行所产生的费用。一般来说,空返费主要出现在跨城或偏远地区的订单中,因为这些地方客源较少,司机难以接到返程单。
对于网约车服务中的空返费,各利益相关方态度也不尽相同。在网约车司机看来,部分订单路程较长,返程若接不到单,空车回去的油钱、高速通行费等费用都需自己承担,加上时间成本,这样很可能不但赚不到钱,甚至还要倒贴。以从深圳到广州的跨城订单为例,单程成本(包括油费或电费及高速通行费等)约150元,网约车司机收费300元。若空车返回,司机相当于白跑一趟。事实上,在租车运输服务领域,远程、跨城货运向被服务者收取空返费也是普遍现象,而在传统出租车行业,许多地方出台了关于出租车空返费实行阶梯价收费的规定。基于此,网约车司机想让乘客承担部分空返费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换到乘客角度,则是另一套“情理”。有人说,乘客乘坐网约车,实质是一种商业交易,应该坚持公平、等价原则,乘客支付费用应按照统一标准,以实际乘坐里程计算。至于乘客下车后网约车司机能否接回程或去往其他地方的订单,是否存在空驶情况,则与该乘客无关,乘客自然不必为其没有享受的服务买单。况且,有赔有赚是市场常态,天下没有只赚不赔的买卖,从事网约车服务也应该遵从市场规律,赚钱时就应该想到有赔钱的时候,并坦然接受。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发票;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网约车平台作为经营主体,具有一定的自主定价权。从目前情况看,除少数网约车平台明令禁止司机加价议价及以各种理由要求乘客支付空返费等订单以外费用外,大多数网约车平台并未严格禁止司机收取空返费等额外费用。
其实,现实中,许多消费者还是讲情理的,能够站在网约车司机角度思考问题,他们并不完全反对支付空返费等额外费用,只是要求费用要收得合理、收在明处。从媒体报道看,目前网约车消费者的质疑和不满主要指向两点:一是不提前告知收取空返费,二是收费无标准、不透明。不少乘客反映,他们在网约车平台下单时,并未注意到有关于收取空返费等额外费用的提示,在乘车前网约车司机也未提醒存在该费用,而当他们乘车行驶过程中或到达目的地时,司机突然提出要收费,而且多是通过私人支付方式收取,无法提供发票,这很难让人接受。
如何治理网约车收取空返费乱象?有学者建议,网约车服务是一种商业行为,应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关于空返费等收费问题,可以参照出租车的价格模式按行车里程进行梯度收费。制定收费标准时,应听取网约车司机、乘客等各方意见,确保公平合理。必要时监管部门可以介入,通过行政干预制定统一指导价。此外,要充分发挥网约车平台的作用,比如,平台要将空返费纳入平台管理,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约束司机行为;提前告知和提示乘客是否收取空返费,由乘客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服务;畅通乘客投诉反馈渠道,经核实司机确实存在乱收费行为的,要依规进行处罚。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