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杭州张小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5万元。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被处罚事由为当事人受张小泉菜刀拍蒜断裂舆情影响,要求运营部提高部分商品的好评率,组织内部人员建立微信群,进行好评刷单。
张小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此举是典型的“刷单炒信”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一直保持高压严打态势。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全国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刷单炒信”案件738件,罚没金额约4868万元。同时,公布一些典型案例,对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或雇佣专业团队和“刷手”等“刷单炒信”行为进行曝光,收到很好的警示效果。
所谓“刷单炒信”,一般是指电商平台的卖家通过安排“刷手”进行虚假交易,提高商品销量、好评率和店铺的信誉,从而提升商品或店铺检索排名,获取更多交易机会的行为。也有一些经营者为了打击竞争对手进行“刷差评”等操作,以损害、降低竞争对手的信用和评价,这种情况可称为反向“刷单炒信”。不管正向反向,“刷单炒信”都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电商市场经营秩序。
随着电商交易市场快速发展,“刷单炒信”呈现出组织化、职业化、规模化、隐蔽化等特点,甚至形成黑灰产业链。部分有刷单需求的商家会找专业的刷单公司,在沟通好店铺的销量后,由刷单公司组织“刷手”进行操作。在正式开始刷单业务前,刷单公司会对“刷手”进行包括如何有效刷单、如何规避平台查处等内容的专门培训。刷单过程就是对真实购物场景的模拟,一笔订单只有在买家收到货并提交评价后才算成功,因此衍生出空包快递的物流形式。“刷单炒信”背后的产业链涉及到平台、第三方公司、物流等多个环节。
“刷单炒信”形成产业,会将其对社会危害进一步放大。首当其冲的就是消费者。“刷”出来的好评、“炒”出来的信用是虚假的,不仅不能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反而会产生误导,让他们做出错误决定,这将直接侵害其知情权和选择权。而“刷单炒信”各环节的成本支出,最终也会由消费者承担。同业经营者也会成为受害者。“刷单炒信”制造了好看的数据,会吸引一些流量,这相当于是对合法经营商家流量的掠夺,构成不正当竞争。“刷单炒信”的本质是虚假交易,这种交易不可持续,会破坏公平竞争的电商市场环境,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同时也对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经济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正是意识到“刷单炒信”的社会危害,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治理力度。立法层面,市场监管总局正加快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次修订,对打击“刷单炒信”行为进一步细化完善。一方面,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交易信息”“经营数据”“资格资质”等相关信息作虚假宣传;另一方面,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评论等方式,帮助虚假宣传。在法律适用层面,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合作机制,推进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公安部门等多部门联合协同监管,针对网络虚假宣传涉及的灰黑产业进行打击,形成监管合力。
当然,要根治“刷单炒信”这一顽疾,还需要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要形成政府部门统筹协调、平台企业技术支持、社会民众广泛参与的局面,建立跨平台、多维度、全方位的治理机制,令违法商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使其他商家“不敢刷、不能刷、不想刷”,逐步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网络交易规范健康发展环境。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