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国务院印发总体方案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本报讯 (记者 何 可)日前,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支持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规划范围内,率先构建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近年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不断发展演进变化,从关税、非关税壁垒等“边境”规则拓展至更广泛的“边境后”规则。《总体方案》聚焦7个方面,提出80条措施。其中,在推动相关“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方面,《总体方案》提出,要支持开展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经验分享和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设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支持临港新片区加快氢能核心技术攻关与标准体系建设,允许依法依规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开展滩涂小规模风电制氢,完善高压储氢系统。支持设立认证机构,开展绿色产品和生态产品认证,进行认证产品溯源,建立认证产品溯源机制。
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10年来,上海外向型经济特点非常鲜明。截至目前,上海市拥有7.5万家外资企业,累计认定946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557家外资研发中心。《总体方案》着重聚焦推进贸易数字化、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等重点领域,打通前后端、上下游、各环节,实现制度创新的系统集成,赋能高质量发展。
在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方面,《总体方案》提出,要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引导企业通过认证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符合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的标准或最佳实践。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研究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数字身份认证制度,开展数字身份互认试点,并就政策法规、技术工具、保障标准、最佳实践等开展国际合作。在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方面,《总体方案》提出,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进口医疗器械,且境外注册人或备案人指定的境内代理人住所在区内的,境内代理人可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有效管控下,于销售或供应前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按规定粘贴中文标签或副标签。粘贴中文标签或副标签应向属地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接受属地药品监管部门监督。加快推进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鼓励积极采信商用密码检测认证结果。在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方面,《总体方案》提出,要推进全流程监管。完善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法,健全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监管体系,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网络监管等,加强协同监管,堵塞监管漏洞。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