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铎印
近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获悉,近期该厅接到不少涉及“囤旅游”的投诉,内容涉及实际商品及服务与宣传不符、各种标识和提示在购买时不醒目不规范等。考虑到元旦春节双节将至,此类问题扎堆的可能性加大,宁夏市场监管厅近日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囤旅游”时,要谨慎对待,防止产生消费纠纷。
(12月25日中工网)
“囤旅游”,顾名思义就是将机票酒店、目的地门票等旅游产品像日常消费品那样“囤起来”,先买了放着,想用再用,不想用或没有条件用就免费取消。
近年来,“囤旅游”已经成为不少人喜爱的一种旅游方式。今年以来,旅游市场快速复苏,“囤旅游”在拉动旅游消费方面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从今年的“双11”数据可以看出,商家参与度广,可“囤”的产品涵盖酒店、民宿、机票、门票等各个细分领域;花样繁多,光机票就有“盲盒”、多次卡、公务舱卡等多种选择,能够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用法灵活,套餐可以选择多次连用或拆分使用。优质的性价比、宽松的有效期,促成旅游消费者养成“囤货”的消费习惯。同时,商家利用“囤旅游”的营销方式,把部分远期库存打包成套餐预售,可实现更精细化的库存运营管理,很好的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和淡季经营收益。
这本该是双赢的事儿,但在现实中,“囤旅游”预售类产品也存有一些“不方便、不舒服、不磊落”,让消费体验大打折扣。如,可选的兑换日期有限,周末、节假日需要加价兑换;部分权益被限制,如不能叠加会员积分、在就餐等环节被区别对待;消费者看重的“不消费随时退”条款暗含猫腻,“随心买”之后不能“随心退”;一些旅游企业只注重前期拉销量、冲业绩,不顾售后的服务质量。
“囤旅游”要让消费者“囤得放心”。旅游企业应紧跟市场变化的新需求,完善预售旅游产品价格、服务、履约等方面的制度,充分发挥在线旅游的优势,提升供需双方匹配度,提供优质产品,提升服务质量,以更优化的产品和服务提高消费者的出游意愿,实现消费者和旅游商家双赢。对于线上预售旅游产品的发展,旅游平台、企业和旅游主管、市场监管、价格等部门要多方携手,规范预售旅游产品营销行为,维护好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消费者选择“囤旅游”须量力而行。在囤旅游产品时,消费者要认真核查商家信誉和实力,不要盲目被“种草”,谨防购买产品却难兑现,最大程度地保障个人合法权益。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