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甘金监行处〔2024〕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甘金监行处〔2024〕4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二、贾嘉宁(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副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未真实记录客户身份证、电话号码等信息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 二、对贾嘉宁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