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其在某电商平台店铺支付258元下单一款女装,一天后收到来自另一电商平台商家的发货短信,提示购买商品由该平台商家发货,但平台所售价格只有57元,差价近5倍。这种情况并非个例。媒体调查发现,这是“无货源店铺”搞的鬼。
所谓“无货源店铺”,是指商家的在售商品没有现货,且在未取得货源方授权的情况下直接“搬运”商品信息,待消费者下单后,商家再到货源平台下单,以此赚取差价。搜索网络投诉平台可以发现,包含“无货源”相关词条的投诉有很多。其中,针对“无货源店铺”赚差价的投诉存在于多个电商平台。
事实上,“无货源店铺”并非现在才有。早在十几年前,随着第一代电商平台兴起,该模式就已经出现。彼时,一些人利用平台刚发展起来存在技术和规则漏洞,开起“无货源店铺”,确实赚了钱。2015年之后,各大平台开始堵漏,比如设立了“千人千面”规则。2019年,电商平台再次出手打击“无货源店铺”经营行为,只要发现不同店铺销售相似度极高的货物情况,只保留信誉度最高的一家,其他店铺全部关停。
经过多年治理,电商平台“无货源店铺”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伴随手机端拼购、短视频平台日渐流行,“无货源店铺”模式再度兴起。尽管寄生于短视频这一新平台,“无货源店铺”模式并未添加新的手法,仍是开空壳小店、从别处搬货赚差价的老套路。由于模式照旧,其无法保证商品品质、售后缺失、易引发纠纷的“老毛病”自然也难改。
“无货源店铺”不只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些人以“无货源店铺”模式为商业噱头忽悠“创业小白”,损害后者的权益。据媒体调查,在一些电商平台直播间,有主播以“零基础、低成本、不囤货”等说辞吸引想要“白手起家”的人,不少不谙内情者上当受骗。2022年6月,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打掉一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该团伙以指导电商开店,进行无货源网店培训孵化为名,骗取客户的开店培训费、网店包装费、代运营费等。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98名,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有法律人士指出,“无货源店铺”没有经过其他商家同意,擅自复制其商品信息,并把其商品“搬运”到自己店铺销售,这不仅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涉嫌对其他商家构成不正当竞争。另外,《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特许人应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不能在网上简单“搬运”。据此,“无货源店铺”经营行为还涉嫌违反该条例。
鉴于“无货源店铺”模式涉嫌违法,且会严重影响平台信誉,目前各大电商平台均加大对这种行为的治理力度。比如,2023年9月,抖音发布“商家——无货源店铺”细则,明确了“无货源店铺”的定义,并指出这种经营行为难以保障货品品质、物流运输及服务质量,不仅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还损害平台经营秩序。该细则规定,平台根据系统识别、媒体报道、用户投诉、商家举报等多维度对违规店铺进行判定,当识别到商家涉嫌无货源经营时,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商家作出限制商品上架数量、扣分、限制商品发布、扣除违规所得货款、清退店铺等处罚。
不过,由于不同电商平台裁定、处罚尺度不一,一些电商平台法律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无货源店铺”模式仍有一定的生存空间。因此,法律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督促电商平台进一步完善规则,增加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物流调查、货品溯源等,维护正常的销售秩序,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相关部门也要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消费者投诉等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于涉“无货源店铺”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