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省衡阳市的郑女士临时需要做视频剪辑,在手机应用商城搜索到一款宣传称“7天免费试用”的视频剪辑App软件。下载后,郑女士很快试用完成了视频剪辑,并于当天取消了试用以及与之绑定的“订阅”。可是过了一段时间,郑女士查账单时发现被该App扣了一年168元的会员费。
据媒体调查,当下,许多手机App以“免费试用”“低价享用”等宣传套路招揽用户,但背后隐藏陷阱。像郑女士这样上当受骗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输入“免费试用”,跳出1.9万条投诉,其中大多数是对各种App软件的吐槽。梳理这些投诉,“免费试用”乱象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消费者开通App免费试用后被立刻扣费;免费试用期未结束就被提前扣费;试用期满时不对消费者作任何提醒自动续费。
事实上,以“免费试用”等为幌子诱导消费者下载并暗自扣费的手机App套路早在多年前就有了。2020年,英国一家从事安全业务的机构发现在手机应用软件领域出现一种fleeceware(可译为“欺骗性订阅”或“欺诈程序”)应用程序。这些可称为“滥用手机应用试用期的App”抓住一些消费者贪“免费”小便宜的心理,在为用户量身定制的宣传广告及格式条款中,使用含糊不清、不完整的表述诱导用户在不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下载安装App。而用户一旦安装了这款App,便会落入套中,扣费、自动续费便难以避免。即使用户卸载该App,但并不会取消试用期,期满后仍会被收费。
“App免费试用成陷阱”之所以能够大量存在,一个重要原因是手机应用商店门槛太低。包括苹果和安卓在内的所有手机应用系统,其应用商店管理方都会对上架的应用软件进行审核,但审核重点集中在安全性等方面,而对于收费是否具有合理性往往审核较弱。而且,手机应用开发群体十分庞大,审核海量的应用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这样难免出现疏漏。另外,手机应用要在安装之后才能了解其功能,不明真相的用户往往上当之后才后悔,但这时已经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目前,国内关于手机应用软件下载安装方面的法规标准并不完善,存在一些空白,这也让一些不法App应用商找到了打“擦边球”的机会。比如《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续费等日期前5日,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但该办法未对何为“显著方式”作进一步说明,这就为经营者留下了“操作空间”:一些App的一级页面用醒目大字介绍功能以吸引用户,而关于退订、退费的操作说明及入口则被放在三四级页面,而且字号非常小,消费者不易找到也看不清楚。而且,现行法规中关于免费试用的条款较少。因此,相较自动续费围绕是否同意、如何通知、如何取消等核心问题,对免费试用服务的规范更加困难。
有鉴于此,要填平App“免费试用”陷阱,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在立法层面,应出台更为具体的细化标准、规范指引,对“显著方式”进行明确。比如,规定App商家在一级页面明示退订、退费等操作方法,消费者仅需简单操作即可取消自动续费。针对免费试用和低价享用服务,应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商家在提供此类服务时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确保条文清晰、具体。
在监管层面,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App存在以“免费试用”误导消费者等问题的,除提高罚款额度之外,还可采取列入“黑名单”、公开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罚,增加违法显性和隐性成本。同时,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要求App经营者不得为消费者退订、异议、退费等设置障碍,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