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国务院近日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会议强调要强化标准引领和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注重疏堵结合,完善配套服务和支持政策,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蓄电池以旧换新等工作,在加强安全监管的同时更好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数据显示,目前全社会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3.5亿辆。电动自行车为使用者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制造了诸多安全隐患。应急管理部的数据表明,电动自行车起火已是目前各地城市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6.7%。
电动自行车起火,根源在电池出问题,包括电池过充、电池单体故障、电池线路短路等。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电池主要是锂离子电池,它具有能量密度高、重量轻、充电时间短等优势,但缺点是安全性相对较低,当受到挤压、碰撞、短路或存在设计制造缺陷时,易导致正常充电中电池安全防护失效而热失控着火。同时,市场上存在大量出自非正规生产企业的劣质电池、翻新电池,在销售环节存在非法改装现象,在使用环节存在不按要求充电等问题,这些都增加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
由此可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要抓住电池安全这个关键,重点管好“三道门”:电池和电动自行车生产者的“厂门”、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者的“店门”、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楼门”。
管好“厂门”,要强化标准引领。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目前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执行的标准主要是2019年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该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电池生产提出一些技术要求,但对安全性要求较少,是一个短板。另外,当前动力电池回收处理缺乏强制性国家标准和管理规范,回收存在准入门槛低、中间环节多、溯源管理难等问题。厂家动力电池型号不一、产品迭代更新快,不同时期电池登记管理系统又互不匹配,导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难以落地。因此,必须尽快出台严格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让企业提升安全意识,从生产端管好电池出厂。
管好“店门”,要严控改装行为。在不少使用者看来,国家法规对电动自行车的限速太严,开起来不爽,就想私下调速。一些电动自行车销售者为了多卖车也愿意满足这种“需求”,于是换电池、改时速、改功率、改电压等违规改装大行其道,甚至成为电动自行车行业“公开的秘密”。然而,改装电池的功率、重量等技术参数与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器、车速控制器、电动机等主要零部件的参数不匹配,在充电和使用过程中容易产生短路或热失控等问题,引发火灾。此外,市面上很多改装电池、充电器等是劣质品或翻新件,这也使得起火风险加大。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出台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方面的专门法规标准,明确罚则,加大处罚力度;相关监管部门要负起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行为,有效发挥法律规范的约束作用和监管执法的威慑作用。
管好“楼门”,要改善充电环境。2021年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然而,规定执行效果并不理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现象仍大量存在。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电动自行车使用者面临停放难、充电难、充电贵等问题。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堵”是权宜之计,“疏”才是根本之策。一方面,相关部门和社区物业应完善相关配套,在社区内建设更多智能化、消防措施更完备的充换电设施;另一方面,电力部门应出台便民政策,降低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价。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