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来顺老边饺子餐盒被指劣质
北京晨报讯(记者叶青)“有害物质超标百倍!这对人体具有多大的危害啊。”昨天,著名食品包装与环保专家董金狮作为原告公司的法人代表坐在了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上,其公司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提起了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首例涉及食品包装的消费维权案。而著名餐饮企业东来顺饭庄金源饭庄和老边饺子馆则被指使用劣质一次性餐盒而成为了被告。经鉴定,涉案餐盒蒸发残渣严重超标过百倍。
原告在法庭上称,其单位员工自2005年初就经常前往北京金源时代购物中心的东来顺饭庄和老边饺子馆用餐。2009年,他们发现俩饭庄使用的餐盒均系伪劣产品。2010年3月3日,该单位员工邢某在两处用餐并各购买了30个餐盒。该批餐盒被送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检测后,得知两家饭店向顾客提供的打包快餐盒均为有害物质严重超标的不合格产品。据此,原告依法诉求被告东来顺、老边饺子馆赔偿原告购买餐盒的10倍费用、检测餐盒费、公证费以及人身健康损失费等共计3452元和3342元。
原告介绍,根据《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规定,一次性塑料餐具在4%乙酸(相当于我们吃的食用醋)或正己烷(相当于使用色拉油)的浸泡下,其蒸发残渣溶出量均不得大于30MG/L。然而,从东来顺及老边饺子馆购得的一次性餐盒乙酸蒸发残渣分别为3980MG/L和4540MG/L,超出规定限值132倍和153倍;正己烷蒸发残渣则分别为704MG/L和729MG/L,超出规定限值22倍和23倍。
据了解,两被告饭店现已停止使用涉案批次餐盒。
■庭审现场
焦点一
诉讼主体是否适宜
被告:据原告称,是其员工来饭店就餐,而其员工并未向原告授权,那么利益受损害而起诉的就应该是自然人——其员工,而非是原告这个企业。原告无诉讼主体资格。
原告:我们是买员工餐,购餐员工是职务行为,且受损害的是一众员工,因此,以公司名义起诉并无问题。
焦点二
是否为恶意诉讼
被告:本案是原告精心策划的,属于恶意诉讼。原告为研制生产一次性餐盒的企业,希望通过此次诉讼达到占领市场,扩大销售额的目的。而公证机构也不一定具有客观性。对方所出示的餐盒,我们不认可就是我们所使用的。
原告:当日获取餐盒的过程,是在律师、公证人员、行业专家的陪同下进行的,之后即将餐盒送到了有关机构进行检测。我们并非餐盒生产企业,只是技术咨询中心,此举就是希望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焦点三
是否存在人身健康损害
被告:作为餐饮企业,最根本的是保障食品餐饮安全卫生,而对于免费赠送的餐盒只要尽到普通注意义务就可以了。我们则是从正规渠道进货,对于餐盒已经尽到了普通注意义务。且即使赔偿,也应是对已产生的身体健康损害进行赔偿,而原告并无身体异样。
原告:被告作为餐饮企业,没有尽到善意的食品安全保障义务。一次性餐盒中严重超标的有害物质将导致胆结石、肾结石、便秘等,也会影响到小孩子的智力发育,是一种慢性中毒。晨报记者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