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莫言在微博上称自己事务繁忙,委托女儿对外代理他的版权和其他各种合作事宜,女儿对外签署和承诺的各种文件,他都予以认可。从某种意义上说,莫言的这条微博也就等于宣布女儿管笑笑成为他的出版经纪人。
那么,中国作家是否需要经纪人?近日,莫言现身海南全国书展,在其新书《盛典——诺奖之行》发布会上,回答了本报记者的这个问题。一时间,作家经纪人成为业内热议的焦点。
作家莫言:
是否需要经纪人因人而异
中国作家是否需要经纪人?这要根据每位作家的具体情况而定,是否需要不好说。
西方作家都有经纪人,经常研究读者阅读喜好的经纪人可以帮助作家修改作品,对作家提出建议——这个写法读者喜欢或不喜欢。所以某种意义上,经纪人是可以干预作者的创作的。
如今,中国作家也经常和外国出版社打交道,这时候就需要翻译、代理人等帮助处理一些对外事务,包括找出版社、谈版税、稿酬等事情。我们这个年龄的作家大部分不懂外语,如果自己跟出版社打交道会有很大的障碍,所以有经纪人还是方便一点。作为海外出版图书的成功案例,我认为中国作家海外出书,找到一个好的经纪人是条捷径。
管笑笑确实是我女儿,但不是我的经纪人。我工作生活特别忙碌,每天要面对众多人,接到各方邀请,包括出版、演讲、媒体采访等,一个人忙不过来,让女儿帮忙处理日常事务,这和经纪人不是一个概念。
总体而言,中国作家是否需要经纪人,要根据各位作家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作家每年出版10几本书,有的作家几年才写1本书,如果卖得好还行,如果卖得不好的话,连经纪人的费用恐怕都会支付不起。
作家麦家:
应该实施作家经纪制度
纵观如今的出版界,不少已经名列作家富豪榜的作家都拥有类似于经纪人角色的助理、团队。不会上网的作家贾平凹,因为没有这样的团队而吃过亏。其小说《古炉》就引发了关于电子版权归属的争议。贾平凹出席了某网站《古炉》电子版收费阅读的启动仪式,而人民文学出版社随后发出版权声明,称人民文学出版社早在2008年就和贾平凹签订了《古炉》的图书出版合同。对此,贾平凹十分“迷糊”地表示,他从来不上网,有一次有人告诉自己,可以把作品放在网上让更多人阅读。
我们的出版社与作家本来是合作者,可是,作家在合作谈判版权和版税方面是天然的弱势群体。由于操作不规范,很多书稿是凭口碑和私人关系交给出版社的,本该维护作家权益的经纪人身份由出版社兼任。这样一来,出版社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对作家而言,这个后果是显而易见的。
作为出版经纪人的雏形,目前,出版人、书商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经纪人角色。他们一旦发现优秀作家和作品,也会投入一定资金进行包装、炒作,但看似热闹的运作背后,出版营销体制其实并不成熟。目前,隐身在出版“江湖”上的书商路金波,拥有以韩寒、安妮宝贝等为代表的畅销书作家的版权,但业内人士指出:“很多畅销书背后,其实都离不开炒作,但热闹的炒作之后,作品本身的质量却难以保证。”
近年来,图书业发展迅猛,很多畅销书动辄销售千万,可作家的收入并未得到改善。在现代的英美出版世界里,作家经纪制度是图书生产机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对中国出版业而言,作家经纪制度仍是陌生的名词,对其角色、功能也大多一知半解。凡制度的形成与奠定,必有其历史背景与社会条件,对日趋蓬勃、专业化的中国出版业而言,作家经纪制度是否有引进的必要?作家经纪制度在中国运行是否可行?这是今天出版业者必须开始思索的问题。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
相关法规亟须完善
业内有一种说法,当今作家与出版社已然成了欢喜冤家,围绕稿酬、版权的纠纷层出不穷:避开袁腾飞与沈浩波的纠纷不说,2009年10月刘心武告中译公司侵犯其姓名、肖像、名誉权,胜诉并获赔9万元;2010年11月,毕淑敏将《知音》杂志告上法庭,获赔10万元;《全球变暖》作者胡浩波将教育部考试中心、湖北教育出版社等告上法庭最终胜诉……
在作家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的今天,建立作家经纪人制度是极为必要的,聘用一个专业的经纪人,不仅可以有效地维护作家的权益,还可以促进作家不断进步,提高作家的知名度,百利而无一害。但目前中国职业文学经纪人的综合素养还远达不到国外的水准。就作家经纪人而言,这个职业一定是帮作家说话的,为作家的利益而工作,但没有相关的行业规范和法律基础,这些还很难实现。
就如莫言,获奖后,其版税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才得以支付。在没有相关行业规范和法律基础的情况下,莫言无法相信其他人作为他的助手或者经纪人,唯有相信自己的女儿了。
解决这样的问题,盛大文学的全版权模式可以有一些启发。目前他们的版权拓展已覆盖传统出版、影视、游戏、话剧、有声读物等多个主流文化行业,既是作品的生产基地,也是版权代理机构,担任了网络作家的经纪人角色。盛大文学从目前来看,是比较成功的。
但是,这种形式与书商、文化公司代理经纪人有一定的相似之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另外,目前作家经纪人不像演艺经纪人那样有资格考试,也没有相应的政策规范,亟须完善。
华文天下总编辑杨文轩:
作家经纪制度短期难实现
从图书出版的角度来说,华文天下不是作家经纪,而是出版商;但从附属权利和衍生产品的方面来看,我们就是作家的经纪人。在出版纸质书时,出版商承担固定费用,靠分成获取利润;而当代理作者的附属权利时,我们的赢利方式就是抽取佣金。这也是由于国内没有专业的作家经纪阶层出现,出版商在一些业务方向上扮演了这个角色。
作家经纪人最大的好处,是让出版领域分工更加明确。现代社会分工很细,善于文学创作的作家,并不一定擅长交际和谈判,再说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什么都要亲力亲为势必顾此失彼。比如莫言,如果版权谈判、衍生品的开发都要他自己去做,不仅因为没有相关专业知识而达不到最佳效果,还会影响创作,容易导致作品的质量和产量的下降,还可能因此毁了一个作家。
在出版市场较发达的国家,出版经纪人扮演着现代出版业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据了解,目前在美国图书出版市场,超过90%的图书是通过出版经纪人包装推出的,大部分作家不会与出版商直接接触。作家经纪人已成为作家与出版商、影视公司之间的“润滑剂”与“缓冲器”。据介绍,《哈利·波特》当初就是由作者罗琳女士先寄投到英国克利斯托费利脱文学代理公司,然后由该公司推荐给出版社出版一炮打响的。
作家经纪人可以分成3类。一类是属于保姆型经纪人,类似明星经纪人,主要负责打理作家的日常生活的事务安排。第二类是法律经纪人,负责帮作家处理版权事宜,比如作品被盗版、帮其打官司等等。第三类是策划型经纪人,也是我们最常见的一种类型,通常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运作团队,帮作家及其作品进行对外宣传。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论哪一类在中国都没有专业意义上的经纪人。
尽管作家经纪人的优越性逐步显现,但要想在三五年内普及作家经纪人模式,难度不小。国内至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作家经纪人。很多知名作家所谓的经纪人只能算是助手或者助理。他们的职责往往仅限于帮助作家处理杂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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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经纪人应是多面手
怎样才能成为合格的出版经纪人?从事出版多年的某出版社策划室主任告诉记者,现在国内出版界有很多版权代理人,并没有全面包装作家的真正意义上的出版经纪人。出版经纪人不仅需要对作家和出版社了如指掌,具有广阔人脉和丰富的专业经验,还能将版权进行延伸,比如出售国外版权、影视版权和电子版权等,并能代表作者向出版方争取最大利益;同时,还可接受出版商委托为出版商物色作者。“经纪人在一定意义上充当了中介,但经纪人始终代表并保护着作者的利益。”
据悉,国外大部分有影响力的作家经纪人都曾在出版社工作过,而许多出版集团的总裁、总编辑级别的人离职后,往往会去开经纪人公司。出版经纪人素质要求很高,除了专业技能外,还要有广泛的人脉、敏锐的市场眼光,以及对社会对作家一定深度的认识并能取得作家的信任。
实际上,早在3年前,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联合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共同开展的“首届全国版权经纪人/代理人专业实务培训班”就曾经在北京举办,如今培训班已经举办了6届,毕业的人数超过了600人。据介绍,目前毕业的一部分人已经开始以出版经纪人的职业谋生,主要是洽谈作品改编权如电影、动漫等,和负责作品的其他商业运作。
记者 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