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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线索”为何仍然保不住大邮筒

2014-04-14 15:13:19 新快报

    ■柳絮

   报载,位于广州北岸文化码头的中国最大邮筒被拆,原址已被铺上新水泥。鉴于大邮筒去年9月曾进入“文化遗产保护线索”范围、确定不拆,而今竟悄无声息地被拆,着实令市民愕然。但同城媒体遍访可能与此事相关的多个部门,竟无一表示知情。

   和广州天桥下的水泥锥一夜之间神秘消失一样,大邮筒被拆看来也要成为一桩无人认领的“灵异事件”,没有哪个部门准备对此负责。想当初水泥锥被铲,是中山大学的学生连续多次“锥问”广州市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才终于了解到,水泥锥是由桥梁业主单位在相关负责人批示同意的情况下铲除的。那么这次市民若想了解谁拆了大邮筒,是否也需三番五次地申请信息公开才能获知真相?

   15米高的大邮筒凭空消失了,是谁干的竟然到现在也无人认领,有关方面也没有表现出严厉追查的态度,这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市文广新局称,大邮筒按属地管理原则应由天河区实施保护,但目前天河区文广新局、规划局天河分局、员村街道办事处等多个可能与此相关的部门都未对大邮筒被拆一事作出回应及表态。市文广新局又表示,将责成天河区调查处理——这真是很矛盾:大邮筒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线索,本应由天河区负责保护,而现在保护不力,大邮筒被拆了,却仍交由天河区调查处理,这岂不是自己查自己?这样的调查如何能得出有公信力的结果?

   据了解,大邮筒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线索”已正式被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而“控规”是具备法定意义的,这一点,已得到市规划局的证实。那么,“控规”的法定意义具体指什么?纳入“控规”的大邮筒被拆会产生怎样的法律问题,拆除主体又会被追究怎样的责任?这些问题,还需规划方面进一步作出解释。

   其实话说回来,我们一方面必须追问大邮筒的去向,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即使大邮筒被保存下来,其存在的价值也是非常有限的,特别是对于某些部门来说,基本就是个“眼中钉”。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就要追溯到广州亚运会前大邮筒参与过的“寄语亚运——百万情书爱广州”活动,以及那些寄往30年后的信件。

   在去年4月传出大邮筒可能被拆的消息后,很多市民表示惋惜,并质疑那些“寄往30年后的信件”将如何处理。邮政局回应称,大邮筒只是一个艺术品,产权和经营权都不属于邮政,且邮政并未开办寄给30年后的慢递服务,“请市民不要听信社会传言”,因此,寄给30年后的信将被提前送达或退回。

   也就是说,“30年慢寄活动”的浪漫早在去年就被戳破了,大邮筒即便保留下来,也不可能承担什么实际的信箱功能。如邮政局所说,它就是一个“艺术品”,那么这个艺术品在寸土寸金的金融城中能否立足,就成了问题,更不要说,它还是这样一个有讽刺意味的艺术品——因为每次市民看到这个大邮筒,就不免会想起那个随风飘散的“30年慢寄”承诺,进而吐槽有关部门的承诺竟连三年都没有撑到,公信力何在?

   另据报道,有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向记者透露,大邮筒或将在金融城地块范围内“异地搬迁”。大邮筒究竟是被彻底拆除还是拆后等待搬迁,看来又有了新的可能,只是,这样的说法,是否又是在试探舆论反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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