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部官网获悉,从2015年开始,浙江省文化厅开展扶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优秀剧团、优秀剧目评选活动,计划用3年在全省发现10家左右优秀剧团、10部左右优秀剧目。2015年,杭州新青年歌舞团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市越剧艺术中心一团、金华青年舞剧团、泰顺县百花越剧团4家剧团被评选为优秀剧团;建德市婺剧团婺剧《天下第一疏》、缙云县婺剧促进会艺术团婺剧《县令李阳冰》、浙江泓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越剧《清简樊莹》、三门县海棠平调剧团平调《戚家军传说》4部剧目被评选为优秀剧目。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民营优秀剧团、优秀剧目进农村文化礼堂展演,在文化惠民的同时,提高民营剧团影响力,进一步带动民营剧团整体发展。元旦春节期间,金华青年婺剧团在婺城区等地农村文化礼堂进行展演。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在政策倾斜、项目审批、艺术赛事、人才培养等方面为民营剧团发展创造条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浙江省传统戏剧保护振兴计划》。此外,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资金扶持政策,每年落实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贴民营文艺表演团体送戏下乡活动和以财政投入的方式举办全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训。
截至2015年,浙江已有民营剧团近千家,占全省文艺表演团体总数的94%,涉及越剧、京剧、绍剧等25个剧种,从业人员达2万多人,每年演出场次达21万场,占全省文艺表演团体总演出场次的95%;演出收入约10亿元,占全省文艺表演团体演出总收入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