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部官网获悉,山东加强统一规划助推农村文化大院(综合文化中心)优化升级。
一是政策扶持,加大保障力度。制定《山东省村级文化大院建设与服务标准》,坚持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并重。坚持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充分发挥中央、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作用,调动市、县投入积极性,推动形成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2015年,全省共投入资金8.8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35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8.47亿元,共优化提升村居(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1670个。
二是均衡发展,加大对贫困地区扶持力度。按照全覆盖、保基本,补齐短板、兜住底线的工作思路,对贫困地区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倾斜力度,坚持向农村倾斜,加强农村社区综合型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重点对“十二五”期间确定的3035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建设进行扶持,并列入“文化惠民、服务群众”16件实事。
三是加强考核,健全奖惩机制。不断完善考核指标,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对各地党政领导的考核。从2014年起,将17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比例作为一项考核指标纳入省委组织部《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省文化厅与各市签订《文化建设目标责任书》,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尤其是贫困村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年终通报完成情况,有效带动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