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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文化新闻出版厅机关及厅属三单位荣获青海省“法律七进”省级示范点称号

2016-01-08 18:09: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文化部官网获悉,2015年12月30日,青海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召开“青海省‘法律七进’省级示范点命名大会”。青海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及省文化馆、省文化艺术职业学校、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荣获青海省“法律七进”省级示范点称号。省文化馆馆长颜宗成代表“法律进单位”省级示范点做大会经验交流发言。

  “六五”普法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青海省文化新闻出版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七次、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大力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紧紧围绕“文化名省”建设,以法治宣传为先导,以建设法治机关为基础,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创新形式,高标准、全方位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并创新开展了“法律八进”活动,在全厅系统形成宣传有举措、学法有方法、执法有抓手的良好格局,达到了“进得去、贴得近、有实效”的工作目标,在全厅系统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的作用。

  此次授名的省级创建单位中,青海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及厅属三个单位分别被命名为“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省级示范点称号。青海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法律八进”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各项活动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推进“法律八进”工作中总结新经验,再创新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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