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部官网获悉,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会同财政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区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作出顶层设计。《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五项原则,提出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方式、购买程序、经费保障等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范畴,积极有序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近年来,宁夏加大投入,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年均安排送戏下乡演出1600场以上,组织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并在全区巡演展演,支持“欢乐宁夏”全区群众文艺会演和“清凉宁夏”广场文化演出等群众文化活动,推动文艺院团与剧院相结合,夯实基层文化服务基础,向基层群众提供了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文化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按照自治区《实施》意见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力度,让全区群众的文化生活更丰富、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