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部官网获悉,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安徽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作出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安徽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标准,《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细化基层综合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加大建设力度。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对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总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试点经验,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整合资源、拓展功能、改进服务。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配备相应器材设备。推动文化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推动国家级、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率先完成本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实施方案》指出,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载体开展职工文化交流、青少年课外实践和妇女文艺健身培训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所服务群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根据服务目录科学设置“菜单”,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流动服务点,积极开展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和区域文化互动交流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