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蒙)12月21日,广西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件,其中,广西金焰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未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的电线电缆产品等违法行为被处罚。
2021年6月1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广西金焰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其2021年4月25日拆除生产车间检验室后,在未能保持生产许可持证状态的情况下,仍继续生产销售电线电缆产品。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后,当事人于2021年6月2日才重新建好检验室,整改期间仍擅自进行生产、销售电缆行为。另查明,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12日期间,当事人的生产线设备喷码机已损坏,生产期间在电缆产品上喷印不了生产企业的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后,当事人逾期仍未改正违法行为,继续生产、销售未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的电缆产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等规定,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