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14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临沂正康电缆有限公司销售未经认证的电线电缆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99.5元,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投诉举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临沂正康电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库存销售的电线电缆(规格:1.5mm²)8盘。经查,上述标称“阳谷虹彤线缆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线电缆,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
临沂正康电缆有限公司销售未经认证的电线电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兰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提升其质量水平,确保用电安全,我国对该类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规定未经认证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口、出厂销售或在经营服务中使用。该案的查处,警示经营者必须认真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定责任,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积极作用。(来源:兰山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