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明晓眢)3月19日,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国网山东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3年3月)》。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显示,山东顺航管业有限公司供泰安公司电缆保护管抽检发现较严重质量问题。处理期满,供应商未完成整改,继续暂停中标资格。
该供应商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产品自2021年8月5日-2022年2月4日已经被暂停中标资格,因未完成整改,继续暂停中标资格至整改完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明晓眢)3月19日,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国网山东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3年3月)》。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显示,山东顺航管业有限公司供泰安公司电缆保护管抽检发现较严重质量问题。处理期满,供应商未完成整改,继续暂停中标资格。
该供应商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产品自2021年8月5日-2022年2月4日已经被暂停中标资格,因未完成整改,继续暂停中标资格至整改完成。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