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仁闻)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等交通管理措施限制的通告》称,自2016年1月1日起,该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限制。
根据通告,天津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货运机动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运机动车不受外环线以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货运机动车限行措施限制,不受外环线上每日7时至19时货运机动车限行措施限制。
2015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出,对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截至目前,北京等多个城市已实行新能源汽车不限行政策,北京、深圳也已经取消了原来执行的限购政策。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