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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计量安全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

2016-03-03 10:03: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计量安全要从基层抓起

   ——对农村计量安全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

    □ 甘信军

   近几年基层质监部门接到的计量投诉案件,呈现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从投诉人群上看,农村居民在计量方面的投诉呈逐年稳步上升趋势,城镇居民计量投诉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二是从投诉内容上看,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菜篮子”“米袋子”缺秤少量的投诉增多,其他像燃油等以前投诉较多的产品呈下降趋势;三是从投诉对象上看,投诉对象为个体工商户的增多,正规超市和生产厂家的减少;四是从投诉处理方式看发生计量纠纷时立即以各种方式向相关职能投诉,依法维权的增多,采取过急行为、私自解决造成不良后果的减少。

   由此可见,新形势下计量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在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农村。农村计量安全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朴素的思维定势造成的。长期以来,农村居民对计量方面出现的纠纷,特别是农产品交易缺秤少量,一直是极度隐忍的态度,所以就出现了农村居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少,息事宁人的多。二是较高的计量维权成本所致。特别是居住在地理位置比较偏远的山区群众,由于他们信息闭塞,特别是年龄比较大的,不知道计量方面出了纠纷要到什么地方去投诉。即使知道,投诉成本也超出他们能承受的范围。三是计量法规宣传服务不到位。近年来,有关职能部门虽然加大了对计量法规的宣传和服务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计量法规意识。但从工作实践看,这些宣传和服务的触角,仅仅停留在人口密度较大、交通便利的乡镇驻地。而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山区农村,还是宣传服务的一个盲区。四是部分经营者利益驱动。部分经营者利用农村居民对计量知识和法规不了解,不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际。在农产品交易的过程中,采取私自调整计量器具准确度等手段,大肆进行计量欺诈活动。五是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相关计量监管部门应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调整工作重点和区域。从目前的情况看,乡镇驻地、大型农贸市场计量器具的检定测试检查,工作质量较高也较到位。但对于游走于村居之间的小商游贩,由于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少,加上游贩的经营场所不固定,查处难度加大,这部分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

   针对上述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在计量监督工作实践中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以确保农村计量安全,真正达到计量惠民的目标。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计量法规意识。要针对农村居民的实际情况,以计量知识和法规的宣传教育为主,逐步树立起农民的计量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宣传教育网络,广泛开展计量知识法规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活动,通过张贴宣传画、悬挂过街横幅、广播、电视和手机短信等各种载体,以《计量法》等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把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摘录下来,以简单易懂的“明白纸”形式发放给他们,深入持久地进行宣传,使他们在头脑中牢固树立起计量意识。二是畅通投诉渠道,确保投诉有门。要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公布12365举报电话举报方式方法、政府服务热线的号码、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电话,方便群众计量问题的投诉,有条件的行政区域每个村应设立1个举报箱。此外,还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计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可聘请义务监督员,分别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有关人员等各界人士代表组成,负责计量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计量案件的受理、处理情况的监督。确保人民群众在遇到计量安全问题时,第一时间能找到投诉部门,并把自己的诉求传递给有关职能部门,并尽快得到解决和处理。三是工作重心下移,确保无间隙服务。有关职能部门要把计量监督服务工作重心下移,在开展巩固好目前开展的计量安全“进社区、进超市、进校园、进农村”的基础上,要把监督服务工作的重点放在“进村组、进农家”上,把计量知识法规和监督服务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家门口,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四是加强部门合作,实现立体监管。一个工作时期或一个工作阶段,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牵头,质监、工商、公安、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参加的以打击农村游贩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从源头上解决影响计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对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计量安全问题,要出重拳下大力组织联合执法活动,杜绝影响计量安全的问题发生。

    (作者单位:山东平邑县检验检测中心)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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