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荣坚)近日,四川泸州老窖集团打输官司,因涉嫌欺诈,被法院判赔消费者。
久负盛名的泸州老窖二曲酒因涉嫌欺诈被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令赔偿消费者“退一赔三”。至此,全国各地消费者纷纷质疑的泸州老窖二曲酒违反国家标准生产销售的事件,以泸州老窖二曲酒被判令赔偿而告一段落。
这个意味深长的判决由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下达。
此前,拒不认错的泸州老窖公司,一边在全国各地四处应诉,一边继续销售这种被消费者质疑的二曲酒。
记者发现,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法庭上拒不认错的泸州老窖,却早在去年年底就悄悄地改掉了被质疑的标签(见图)。右边这款二曲酒的标签上已经不再标注“高粱、小麦、大米、玉米”,而是恢复了“水、食用酒精、食用香料”。细心的消费者还发现,新款二曲在“泸州老窖二曲酒”的后边又做了一点小手脚,将“酒”字改成了“白酒”,并将“白酒”二字变小变细,立在了“二曲”的后边。同时,在GB/T20821标准代号后,悄悄加上了“液态法”字样。
一位了解白酒标准的消费者对记者说:“这样标注的泸州老窖二曲酒已经完全承认了自己是食用酒精勾兑的白酒,尽管我对它用二曲来包装食用酒精仍然持反对态度。”
显然,这家曾经名冠中国白酒三甲的上市公司已经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尽管在法庭上嘴硬,其实,已经在生产环节开始“手软”了。
原告于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因为泸州老窖的大牌效应才买的这款二曲酒,而且,她也不敢想象泸州老窖二曲酒会是食用酒精勾兑的白酒。但是,这款又苦又涩的二曲酒让人心生疑惑,经查询才知道,原来,这款标签上印有“高粱、小麦”等粮食字样的二曲酒,却是标准为GB/T20821的液态法白酒,也就是食用酒精勾兑的白酒。
于女士说,一瓶52度的食用酒精酒,成本不过3元。其所谓的精制就是包装,也不过十来元。可是,泸州老窖二曲这款精致包装的食用酒精酒在商场标价却是68元/瓶,是典型的欺诈行为。
大连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基本认可了原告的事实依据:“本案中,盒装泸州老窖精制二曲酒的外包装盒上标有‘产品标准号GB/T20821,’说明该酒系‘液态法白酒’。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2013)244号)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严格规范白酒标签,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示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2011)等标准规定,不准将液态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使用食用酒精勾调的白酒(液态法白酒),其配料表必须标注食用酒精、水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标注原料为高粱、小麦等,……’该酒的配料表明‘水、高粱、小麦、大米、玉米,食用酒精、食用香料’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于女士同意法庭对泸州老窖二曲违反国家安全标准的判定。但是,对于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判被告“退一赔三”,即返还136元购物款,支付500元赔偿金表示不服。她认为,既然判定被告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就应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判被告“退一赔十”。
目前,于女士已经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判定被告“退一赔十”。
担任此案代理审判员的张可馨对记者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是否适合本案判决的询问未予解答,她告诉记者本案还在上诉期。
记者就此案判决采访了著名标准化专家王寿魁,他认为泸州老窖违反国家标准生产的二曲酒,应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有关部门应责令召回全部产品且限期整改。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