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于消费者的代价
——美国如何惩处无良企业
在今年的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专家认为,引进惩罚性赔偿制度,可使企业的失信成本高于失信收益,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诚信。
那么,美国对无良企业又会采取哪些惩罚措施,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呢?
美国对可能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商品缺陷处罚严厉。对存在设计问题或安全隐患的商品,有关部门一般采取要求企业召回加高额罚款的处罚,产生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2014年,因安全带锁扣存在安全隐患,美国最大的儿童安全座椅和婴儿车生产商葛莱召回了600余万个儿童座椅,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召回事件。此外,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认为,由于葛莱对召回要求反应迟缓,对其处以破纪录的1000万美元处罚。
美国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网站显示,最新一项关于质量问题的民事罚款对象是飞利浦照明北美公司,罚款总额达200万美元。
该委员会表示,消费者投诉飞利浦生产的荧光灯泡存在灯泡与卡口脱离情况,造成了10起消费者划伤和7起财产损失事故。由于该公司没有按照美国联邦法律要求向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报告,而是试图更改产品设计来解决问题,因此处以200万美元罚款。
据了解,美国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除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烟草、枪械、弹药、机动车、农药、飞机、轮船以外全部消费品的质量安全。该委员会对质量问题的处理手段主要是召回,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布信息;对于不接受召回或故意隐瞒及有意制造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则给予严厉的行政罚款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据新华社)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