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建华
对于一个网民人数近7亿的国度来说,互联网早已影响着每个中国人的生活,但是这样的影响有利也有弊,比如互联网造假问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6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中,将“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作为今年加强重点领域治理的首项工作,无疑说明假冒伪劣这个互联网乱象已经成为我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这一“双打”工作的重中之重。
国务院部署的“双打”重点治理领域中,互联网领域的工作主要包括5个方面,分别是打击网上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突出食品药品、农资、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重点商品,组织开展网络交易集中整治;打击网络侵权盗版,针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开展行动;查处违法违规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和经营单位,以重点服务平台:网络(手机)游戏、音乐、动漫为重;强化网站监管,加强网站备案、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和域名管理;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强化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
从这份“双打”的列表清单中不难看出,从互联网提供的实际产品,到通过互联网享受到的服务,无论是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的,都是互联网打假的内容,也是互联网打假的重点、难点和热点。事实上,近来持续发酵的魏泽西事件,除引发了莆田系民营医院、百度推广、部队医院承包体制以及医疗监管制度等热点话题外,也暴露了目前互联网上的一个重要乱象,就是互联网领域的假冒伪劣问题。
互联网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对于老百姓生活的影响也是非常深远,正是由于看到了互联网对于经济社会化发展的重要影响,我国专门提出了大力推广“互联网+”行动,发展“互联网+”经济,希望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显然,要想让“互联网+”更好地发挥正能量作用,强化互联网打假是比较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更好地净化互联网,才能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经济行动能的作用,也能促进互联网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
应该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我国一直都未放松,并且在互联网还未出现之前就已经开始并持续至今,尤其是在实体经济领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也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但是与实体经济不同,互联网经济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属性,因此,互联网打假在借鉴和吸收实体经济打假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还应当具备互联网思维,用互联网的方式进行互联网打假。
互联网领域假冒侵权的一个最具互联网特征的属性是其隐蔽性和欺骗性。记得互联网聊天刚兴起时,曾有人说,你都不知道屏幕背后跟你聊天的是不是一条狗。同样地,在互联网购物中,也具有“眼见不一定为实”的特点,究其原因,是在互联网中,信息社会的特点加剧了买卖双方以及执法者和被执法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拉大了彼此之间的信息鸿沟,也让互联网打假更具有难度。传统打假中“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经验在互联网打假中可能完全无用武之地,最大限度地抹平彼此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建立良好的执法数据库,是互联网打假的关键。
目前,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进入了“大数据”“云计算”时代,互联网打假必须更好地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采取预防、预测、预警与处置、处理、处罚并举的方式,让制假售假买假者不要把互联网当做售假的法外之地,以为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就能轻松规避相应的风险与责任,而是使其同样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付出相应的代价,只有净化了整个互联网的空间,才能更利于优质正品的产品和服务大行其道,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更好地服务我们的生活,推动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