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海金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食药监局获悉,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即日起实施,此次修订将举报奖励的范围扩大,门槛降低,举报线索的认定手续也更加简化。其中,修订办法中特别体现了鼓励“行业内举报”。
(据《京华时报》)
当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的总体状况已有所改善,但问题仍然存在,食药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此番北京新版奖励办法中的“鼓励‘行业内举报’”,意味着北京也在探索国外盛行的“吹哨人”制度,即通过企业内部人士举报,曝光企业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在食品药品领域建立“吹哨人”制度并实行重奖,将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握有效线索,惩处违法行为,保障公众食药安全。
就现实而言,食药领域之所以屡屡出现安全问题,与监管不力固然有一定关联,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和这些领域的特性有关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都存在一定的专业性和隐秘性,普通人难以发现,即便是专门的执法部门,也要经过复杂的调查取证、检验等程序才能确证。其隐秘性不言而喻,给打击违法行为带来较大难度。再者,监管部门囿于人力、物力、财力,难以实现对庞大繁杂市场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巡查,自然会让一些违法者成为“漏网之鱼”。
不可否认,最容易发现问题和了解内情的,是身处行业内部的职工。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内部知情人士对产品生产流程、隐秘的违法行为、作案方式非常熟悉,甚至超出一些执法者和行业专家的水平,正所谓“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因而有学者认为:“吹哨人”制度最适合于政府监管失灵的领域。
基于此,欧美一些国家普遍建立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即靠内部员工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察觉问题,制止问题。譬如在美国,就会对“吹哨人”予以重奖,奖励直接来自于罚金。同时,很多国家和地区还都单独制定了“证人保护法”——《吹哨人法案》,一些国家甚至设立了专门的证人保护机构,对举报人予以包括整容、更改住址、移民在内的特殊保护。
事实上,我国一些部门和地方此前也曾出台过“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但现实的情况是,一方面在证人保护上没有周密的法律设计,证人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另一方面,举报奖励不够多,举报者顾虑重重。
值得欣慰的是,此次北京的修订稿提及,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姓名、住所、工作单位或其他身份资料;同时还明确提出对内部人士举报提高奖励额度,而且,为了保护举报人,还修订了领取举报奖金的渠道,不仅可以现场领取,还可以汇款到举报人的指定账户,这也消除了内部人士举报的担心。这些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食药安全“吹哨人”制度的建立,进而形成全社会参与食药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