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 亮 质 检 利 剑
湖南郴州市质监局发挥技术优势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执法打假效能
□ 本报记者 王融国 彭 燮
6月19日一上班,湖南郴州市质监局稽查队的李娟打开电脑,进入“郴州市行政处罚与电子监察系统”。屏幕显示“本季度电子监察系统已向贵单位监察发牌,预警5条,请及时处理。一般程序待办任务共45件,案件受理1、调查取证19、拟处罚决定1、处罚告知1、生成处罚决定3、处罚送达1、执行10、结案归档9”。
从试行郴州市行政处罚与电子监察系统起,郴州市质监局的每一起行政案件,从立案到处罚的所有环节都实行网上同步录入,相关责任人实现网上同步审批,郴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会实时对每个案件的处理过程进行监察。“只要立了案、上了网,即使有人打招呼也没用了。”李娟说。
2015年,湖南省地市质监系统机构改革基本到位。取消“垂管”下划地方之后,执法打假工作面临着是持续深入还是观望等待的选择。郴州市质监局用实际行动表明了以执法促监管,以监管促发展的决心。
一方面,他们在全省率先试行行政处罚与电子监察系统,有效减少办案干扰,使处罚更加透明,操作更加规范;另一方面,他们不断扩展执法领域,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管理,从而提高执法打假工作效能。
针对市民反映的“家用液化石油气不经烧”问题,该局通过暗访调查取证后,开展了全市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综合整治行动。特种设备科、计量科和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协同作战,最终查明,城区所有的石油液化气充装单位(共计6家)均存在违反技术规范未执行抽残液,未建立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等违法行为。通过依法处罚,有力地维护了市民权益。
这起案件,也让该局对执法打假工作有了新的思路——通过发挥质监部门的专业优势,实现信息共享、有效对接、良性互动,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于是,该局花大力气构建了业务部门提供违法线索,执法部门依据线索查办案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结果佐证的“三位一体大稽查”模式。
今年5月,该局稽查支队与计量科、计量所联合出动,对该市各大医院的强检计量器具开展巡查工作。结果发现,某医院在计量所申报检验的计量器具为190余台,但经稽查支队核实,该院实际需要检验的计量器具为360余台,堵住了计量漏检的风险。
“三位一体大稽查”模式,有效促进了科、所、队各自工作的有效开展。截至今年5月底,该局稽查支队共办理37起案件,其中包括由特设科提供违法线索的14起特种设备案件;由计量科提供不合格监督抽查检验报告的7起计量违法案件;由监督科、认证认可等科室配合的实验室认证、建材领域的6起案件。
该局各业务科室在查找线索、处理办案过程中,不仅与稽查支队、检测机构形成了良性互动,在后处理过程中,三方更是紧密配合,取得了新的进展。以嘉禾县整治“地条钢”顽疾为例,一方面该局与当地政府联手重拳出击,做到“露头就打”;另一方面,该局以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等基础工作为切入点,协助当地政府制定《铸造行业达标条件暂行规定》,先后指导、帮助60多家铸锻造企业制定修改85个企业标准,为行业发展定出门槛。
电子监察系统有效化解了地方保护,立体信息网保证了案源,大稽查模式提高了执法打假效率。近一年来,郴州市质监局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发挥质监执法技术优势,进一步擦亮质检利剑,使执法能力和综合效益日益提高。
郴州市质监局局长谷坊生说:“虽然基层综合执法体制变了,但执法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变。我们不应该也不能有任何的懈怠,必须高举‘依法履职、执法打假’旗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