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 辉)按照《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公告2013年第15号)和《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4〕432号)要求,7月11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公示了《2015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以下简称《公示》)。《公示》公布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近期,有媒体根据《公示》自行分析,并得出2015年行业平均油耗结果为7.97升/百公里的结论,引起业内恐慌。对此,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发布声明:这种计算方法和结果是错误的。
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介绍,工信部此次发布的《公示》只是企业递交的报告,数据还需进一步核查,待核查后,工信部将对外正式发布公告2015年度企业油耗核算结果,公布行业平均油耗情况。
记者了解到,本次共公布了116家乘用车企业,其中89家国产乘用车企业、27家进口乘用车企业。同时还公布了《未递交2015年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度报告及改善计划承诺书的乘用车企业名单》,只有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一家国产乘用车生产企业。
《公示》只是将企业递交的2015年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年度报告、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改善计划承诺书递交情况进行公示。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L/100km)分为:目标值、2015年达标值、2015年实际值3项。另外,《公示》特别说明:该《公示》是按照GB27999,2015年企业达标值为目标值的100%。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按车型对应产量/进口量加权计算得出。车型燃料消耗量须按照统一的检测方法GB/T 19233-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检测。特别说明试验室检测燃料消耗量数据与实际燃料消耗量数据存在差异。
据了解,如对《公示》有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11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