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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一:抓好六个方面 办好处罚案件

2016-07-21 08:41: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抓好六个方面 办好处罚案件

□ 宁 一

在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的背景下,对质监部门履行行政处罚职权提出更高的要求。为确保处罚活动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提高处罚案件质量水平,笔者认为,应抓好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主体认定准确。对被处罚主体的认定,是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前提,其意义重大。如果一起案子对违法主体认定错误,则意味着“第一个钮扣就扣错了”,其后续工作就毫无意义。实践中,认定违法主体并对其进行处罚时应注意两点,一是确认某一主体实施了违法行为,二是该主体还能够承担法律责任。就是说,即使主体有违法行为,但是由于不能承担责任,也不能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比如,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内设机构或办事处有违法行为的,等等。另外,特殊情形下的主体认定也很重要,比如委托加工中谁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等。

第二,证据提取充分。证据是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本基础,没有证据,质监部门的行政处罚就无从谈起。一句话,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执法人员应全面收集、严格审查、认真甄别各类证据,确保证据符合“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运用各类强有力的证据组成一个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链。只要证据确凿充分、合法有效,就从硬件上保证了案件立得住、站得稳。

第三,程序履行正当。确保程序合法、追求程序公平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基本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牢记,如果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在程序方面出现违法,即使其实体方面没有问题,那么,该行政行为依然是违法的。因此,保障程序合法有利于规范行政处罚活动,确保当事人权益不受侵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必须注意相关程序履行正当,切不能因为程序出现问题而导致案件出现“硬伤”。

第四,法律适用正确。认定当事人违法行为依据和处罚依据,要准确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按照法律适用基本原则适用法律,比如,对同一行为的规定不一致时应体现上位法优先原则。实际工作中,个别执法人员出于上位法过于严厉、难于操作执行等原因不适用上位法而变通为下位法,违反了法律适用原则。此举不仅造成法律适用不准确,还易引发履职不到位的执法风险。

第五,自由裁量恰当。质监部门在法定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处罚是否准确、恰当,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出执法活动是否公正、合理。因此,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在自由裁量上要体现“过罚相当”,不能出现畸轻畸重、明显不当的现象,如此才能体现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而且,新的行政诉讼法加强了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和制约,这无疑对执法人员在适用自由裁量权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六,文书制作规范。文书是案件的载体,案件事实要通过文书等来体现。制作文书要做到格式正确、主旨鲜明、内容严谨、文字规范。一份合法有效、规范严谨、制作优美的执法文书,定能展现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和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

总之,执法人员务必抓好以上六个方面,以更好体现行政处罚活动的严肃性、权威姓和公正性,做好这些,正是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最佳体现。

(作者单位:北京市质监局)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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