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来风
本期话题:“脚臭盐”
近期,全国多个省市,出现了一款由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商标名为“代盐人”的深井岩盐(加碘)。该盐存在异味,当加热或用手搓后,会散发出浓烈的臭脚味,故被称为“脚臭盐”。食盐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此新闻一出,立即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针对“脚臭盐”问题,多地职能部门已要求该品牌食盐下架。河南盐务管理局通报,经检测4个“脚臭盐”样品的卫生均合格,两样品异味不合格。并称异味是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不会对健康造成伤害。
百 白 作
不能让问题产品成为“代言人”
□ 徐建华
近日,全国多地曝出一种“脚臭味”食盐,该食盐由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商标名为“代盐人”深井岩盐,被加热或用手搓后,会散发出浓烈脚臭味。目前,河南省已经成立3个工作组第一时间奔赴3家制盐企业,已要求问题产品全部下架,涉及数量为7000吨,涉事企业的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工商许可证已被要求暂扣,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工信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卫计委等单位组成督查组,赴河南省专项督察异味食盐问题,还专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柴米油盐酱醋茶,是老百姓开门生活的七件事,食盐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素有“中国岩盐之都”之称的平顶山市叶县发生“脚臭盐”事件,难怪媒体和全社会都广泛关注,也掀起了轩然大波。针对“脚臭盐”事件,目前国内正在进行质量安全整顿,尤其是河南省,更是要求在全省迅速开展食盐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制盐企业、食盐批发企业、大型超市、零售商户、集体食堂和农村偏远市场,对盐业违法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查处,确保民众“舌尖上的安全”。这样的整顿肯定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但食品安全监管不能只是寄希望于这种“事后”的整顿,更应该做好风险的预防和日常的质量安全监管。
从目前的调查来看,依据中科院、郑州大学等科研机构分析,河南省食盐个别生产批次的异味来自丙酸、丁酸等脂肪酸。异味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食盐中异味源含量极微但仍会使消费者产生不悦的臭味感。虽然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但其产生的异味会使食盐的感官指标不合格——经河南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对样品的感官、白度、粒度,硫酸根、氯化钠、水分、水不溶物、碘强化剂、砷、铅、总汞、镉、钡、亚铁氰化钾全部4个样品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均达到合格,两个样品感官指标的异味不合格。
针对异味去除问题,业内的说法和意见是可以通过企业技术改造解决的。但是“脚臭盐”暴露出来的质量问题,却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更有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部门质量安全监管不严格的综合原因,才会导致“脚臭盐”在河南省乃至全国的市场上畅通无阻。
前些年在互联网上有一个流行的说法叫“我为自己代言”并由此衍生出了“代言体”,或者说“带盐体”。巧合的是,这次的“脚臭盐”的商标也恰恰是“代盐人”,也算是为自己“代言”的一个体现,不过从此次“脚臭盐”事件来看,这家企业显然没给自己“代好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类似“脚臭盐”这样的问题产品,千万不要使其成为食品安全的“代言人”。不让“脚臭盐”为食品安全“代言”,首要的就是要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好食盐产品安全自查、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召回等相关制度,规范生产加工行为,确保食盐产品质量安全。企业既要加强技术层面的创新和改造,更要强化质量管理方面的建设,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查食盐生产原料来源和食盐生产环境,严格执行食盐生产工艺标准和卫生标准,以对消费者生命安全负责任的态度生产高品质产品。
不让“脚臭盐”为食品安全“代言”,还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控,主动防范。风险监控的重要作用是能将食品安全的监管从“救火”的方式转变为“防火”的方式。目前,以“脚臭盐”为代表的食品安全事件,多是出事之后再“救火”,这样的方式不仅被动而且效果不好,容易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影响,如果能够将关口前移,将功夫下在平时、用在日常,通过新技术新手段等多种方式做好风险监控,做到食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就能更好地消除安全隐患。
“脚臭盐”不是“盐改”之罪
□ 廖海金
连日来,“脚臭盐”的新闻刷爆了朋友圈,引发了公众对食盐质量安全的担忧。
在公众担忧的同时,“脚臭盐”事件发生后,还有一种说法也传播开来:放开对食盐销售的限制,不利于食盐质量与安全。言下之意是,盐业体制改革造就了“脚臭盐”。
坦率地说,盐业改革后的确出现了不少新问题。比如有地方媒体报道,盐改政策落地4个月,城区食盐价格比较稳定,但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的食盐价格出现上涨,有的涨幅高达66.7%。这些问题亟须引起高度重视。
不过,依笔者之见,决不可将“脚臭盐”归罪于盐业改革。虽然“脚臭盐”出现在盐改后,但它不是“盐改”之罪。相反,“脚臭盐”恰恰是这一改革不彻底进程中的“副产品”。
诚如媒体评论所言:即便因为当下进行改革,在短时间内暴露了比以往更多的问题,那也是在替过去封闭的盐业市场还账;不能因为过去积累问题在今天爆发,就把责任归于当下的改革。因此,“脚臭盐”的出现,要怪罪生产者和监管者,而绝不能是顺应市场规律的改革。
殊不知,盐业系统与绝大多数领域不同的是,这是一个极为封闭的领域。而且,一封闭就是2600多年,从春秋时期管仲治下的齐国开始,盐业专营制度几乎未曾间断。再说,与烟草系统相同,盐务公司和盐务管理局在很多省也处于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状态。正因此,今年年初,我国正式放开食盐跨省销售(只需要经由省级盐业主管机构批准即可),原先区域之间隔绝竞争的状态被打破了。于是,也就有了多省盐务局,实际上也就是盐企的执法人员,暂扣、查处外地盐的行为。中盐旗下的几个控股或参股公司,也因此深陷其中。这种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方式,令人费解。食盐领域的问题常年被遮蔽,之所以这一次能够大爆发,原因恰恰在于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利益结构。此前盐改方案多年没能落地,也正是因为动了利益方奶酪。
纵观这次发生的“脚臭盐”事件,并不难发现,“脚臭盐”不但不是目前盐业改革造成的后果,相反恰恰是盐业政企不分的弊病之一。
诚然,对于“脚臭盐”要尽快查缴、下架并依法查处,对相关监管部门要严肃追责。但保障食盐安全、杜绝“脚臭盐”,就必须毫不犹豫地推进和深化盐业改革,彻底打破盐业政企不分格局,斩断盐务主管部门与食盐生产、销售企业之间的利益关联。要想市场更健康,唯有让市场更开放。一个充分开发、竞争的盐业市场,“脚臭盐”必然失去生存空间。
“脚臭盐”无害难纾民意焦虑
□ 许朝军
正如中科院、郑州大学等科研机构的分析结果所说,“脚臭盐”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但通报同时称,已暂扣3家生产企业(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的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工商许可证,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
也就是说,河南省盐业部门的通报表达了两个意思,一是表白“脚臭盐”无害,二是对于“脚臭盐”除了采取召回、下架等举措外,对涉事企业要进行技术改造,经国家权威检测单位查证去除异味工艺有效运转产品合格后方可开展食盐生产经营业务。从道理上说,这样的措施是科学的,也是负责任的。但既然无害健康,何必还要进行技术改造去除异味?
事实上,对于“脚臭盐”而言,民意最大的焦虑,是这种食盐到底是否安全合格?而不是一边表白无害,一边却又开始采取技术手段去除异味。既然采取技术手段祛除异味可以实现,那么为何这种食盐当初没有经过这种科学的程序就匆匆面市开始流通并进入千家万户?如果这些疑问不消除,不给出正确而让人信服的答案,恐怕民众的内心将久久难以平静。同时,对于“脚臭盐”而言,河南盐务管理局是食盐生产和经营的主管部门,让其自己调查,即便是委托调查,其公信力是无法赢得民众认可的,结果也难以消除民意的焦灼。
因而,对于“脚臭盐”而言,现在最需要的不是急着由主管部门自己表白无害,而应该用主动的态度和科学的举措去应对民意的怀疑、拷问以及焦虑。
首先,因食盐是特殊的生活必备品,也是千家万户的生活必需品,因此,不管是不是存在问题,对于“脚臭盐”而言,必须第一时间进行下架和召回措施,避免引发民意波动和不安。其次,应及时邀请权威专家和第三方权威机构,对“脚臭盐”进行科学全面的检测,并由检测机构出具详细而具体的检测报告公之于众。其三,鉴于采取技术手段可以祛除岩盐类食盐产品的异味,那么足以证明这类试验产品上市确实操之过急,而且还存在疏于监管的缺憾和不足,因此,盐业监管部门应该实事求是对此事进行科学的反思和矫正,如果食盐确实不存在安全隐患,但盐业部门也在产品质量生产中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应该及时依据情节向公众公开道歉,如果确实存在监管疏漏,更应该依据有关盐业经营管理规定进行问责,这也是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的务实应对和干预。唯有如此,才能取信于民,并有效纾解民意焦灼。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