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方案
3年将至少发布实施75个标准
本报讯 (沈志坚 记者曹吉根)记者近日从浙江省新闻发布会获悉,《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方案(2017-2020年)》已经正式出台,该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原则的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这一体系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就业创业、基本社会保障、基本健康服务等8个方面、16个重点领域,3年之内将制定至少75个相关标准。
浙江省质监局局长高鹰忠介绍说,“标准化是反映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的主要标尺,一把尺子量到底可以反映各地各部门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水平,以及老百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浙江通过制定实施全省人民都享有底线水平以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可以确保基本公共服务的优质平衡。”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和底线均等。
近年来,浙江省一直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2008年,浙江省率先在国内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并于2016年制定实施《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基本公共八大领域的114个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形成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浙江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焦旭祥说,浙江出台的标准普遍高于国家规划。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确定了81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浙江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了孤儿养育保障、饮用水水质保障、环境质量等项目,共拓展到114个项目,比国家多了33个。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所有项目的标准浙江都达标,因此结合实际,浙江确定10个项目标准较国家标准有所提高,形成了基本公共服务“浙江标准”。
为突出重点,加快标准制定和实施步伐,浙江省还建立了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领域标准清单,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到2020年基本完成标准清单的制定任务。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