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焦 强)日前,河北石家庄市质监局联合市发改、交管、交通等部门召开劣质散煤运输环节管控工作调度会,对劣质散煤运输环节管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决定由多个部门共同负责在石家庄市与山西省边界设立4个煤质检查站,具体负责对进入河北省的散煤运输车辆的煤质进行检验。
这4个煤质检查站,分别设置在石家庄市与山西省交界入省的高速公路、国省道上,涉及平山、井陉、赞皇3县。
据介绍,公安部门负责设卡拦截进入河北省的运煤车辆,质监部门负责查验质检报告,未携带合格质检报告和随车煤炭样品或携带不合格质检报告的车辆由公安部门负责劝返。对持有符合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等地方标准质检报告的燃料煤,质监部门按照有关标准规定抽取样品;对于洗精煤等原料煤不进行抽样检验;其他采取随车煤炭样品报验。为避免抽样检验工作造成交通拥堵,抽取样品的同时,对采购合同中采购单位、质量标准等关键信息进行拍照取证,并详细填写《汽车运输商品煤采样记录表》后,煤炭运输车辆可以随即放行。对于运输不合格煤炭和提供虚假采购合同等信息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运至石家庄市不合格煤炭有关信息通报工商、环保部门依法对销售、使用单位加强监管。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