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速度”到“质量”的提升
深圳发布《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
□ 李 霞 本报记者 傅江平
近日,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出台。该指南的出台,有助于提升深圳社会组织的发展质量,是深圳规范社会组织的评估与管理,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机制改革的体现。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基层治理的新生力量,能有效弥补政府和市场的缺陷,在完善政社共治现代治理体系、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深圳社会组织的发展已有31个年头,截至2016年,全市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总数达到10100家,已经形成了“发展迅速、数量众多、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的特色。从当初的“打杂伙计”到今天的“合作伙伴”,深圳社会组织已成为推动深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深圳社会组织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存在着社会组织发展动力不足、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产权财产关系不清晰、透明度和公信力不足、专业化程度比较低、社会组织的认可度不高等问题。当前,深圳社会组织发展还面临着一个热点问题:社会组织的评估与监督。由于社会组织自身的不足,在实施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容易出现服务成效低、专业水平不高、服务内容滞后等问题。如果不施以评估,一方面,无法发现社会组织发展问题,也无法改进服务手段和方法以及提升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无法将优秀经验整合推广,为日后开展项目提供参考资料。由此可见,引入评估对社会组织发展意义重大。然而,现实中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开展并不尽如人意,陷入一系列“评估困境”。很多社会组织并没有认真重视此项工作,评估工作流于表面,未能有效发挥评估的真正功能。
近年来,深圳政府开始探索“管评分离”改革,持续发力完善社会组织监督机制。率先制定出台《关于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的意见》《深圳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深圳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此次,深圳政府颁布《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目的在于规范社会组织的评估管理,激发社会组织自我发展活力,帮助社会组织实现提质增效。
《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指出,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含行业协会)、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该指南以社会组织的依法登记和接受监督、内部治理规范、业务活动能力、财务管理规范、信息公开规范等五大方面为维度,对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
确定评估分值、计算方法以及划分评估等级,是本次指南的最大亮点。在指南中,依法登记和接受监督、内部治理规范、业务活动能力、财务管理规范和信息公开规范指标5项评估指标均为100分,并被赋予不同权重,分别为15分、25分、25分、20分、15分。根据得分,最终社会组织将被划分为无等级、1A、2A、3A、4A、5A等6种级别。
深圳政府通过制定社会组织评估标准,统一评估不同宗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管理形式的各类社会组织,进一步落实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强化了社会组织对评估意义的认识,增强了社会评估的权威性和说服力。有助于加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同时,也增进了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
在大力倡导“深圳质量”的今天,深圳社会组织在刷新数量记录的同时,更要打造社会组织的“深圳质量”。时代改革的浪潮汹涌而至,深圳社会组织只有综合“造血”,为自身发展注入新活力,打造优质深圳社会组织,才能屹立于巨浪中而不倒。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