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一版>>

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3种产品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2017-11-01 08:48: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3种产品

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本报讯 (记者张文礼)10月31日,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韩云平在会上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文件精神,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3种产品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管理。

具体的时间安排是,自2017年11月1日起,已持有有效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申请为相关产品换发CCC认证证书。自2017年11月1日起,各省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停止受理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未持有有效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进口企业可以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提交CCC认证申请。

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转CCC认证过渡期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自2018年8月1日起,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关于认证过渡期内的执法工作安排是,对于2017年11月1日前已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出厂、销售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可以继续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过渡期内生产许可证与CCC认证管理并存,在2018年7月31日前,相关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继续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相关产品。自2018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的进口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不得继续进口。

此外,助力车产品目前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认证实施将与新版标准实施协调一致,具体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另行公告。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