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三、五”模式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浙江省计量院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的几点体会
□ 金 洁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和党要管党责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浙江省计量院)党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构建了“三、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模式,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规范到支部、落实到党员,让“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明确层级,清晰界定“两个责任”主体
浙江省计量院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角度,对院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给予了清晰明确的界定。
主体责任划分为3个层级。第一层级确定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由书记负责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二层级党委委员(班子成员)在抓好主管、分管业务工作同时,必须加强对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第三层级,各党支部(部门、专业所)负责人的具体抓好党支部(部门、专业所)工作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
监督责任细分为5个层级。第一层级为院党委的全面监督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第二层级为纪检监察(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室)的专职监督责任;第三层级为党委工作部门(党委办公室)的职能监督责任;第四层级为党支部的日常监督责任;第五层级是党员的民主监督责任。
多措并举,着力构建“两个责任”体系
按照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班子成员)不缩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浙江省计量院探索建立符合院党组织工作实际的《主体责任体系手册》和《监督责任体系手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体系文件,与院《质量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性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相呼应,形成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既相互交融又相互关联的网格化管理,两套体系并行运用,有效实现一手抓好党的建设,一手抓好行政业务工作目的。
按照“两个责任”体系手册要求,该院调整了党委班子成员的分工,将院党委办公室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增设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岗位,形成监督合力,对基层党支部进行优化组合,每个支部配置5名支委,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及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分管工作,分别编入相应党支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过好党内双重组织生活。
通过制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制定《院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定期公示。制定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和评价细则》等系列考核方案、实施细则,量化考核。建立支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即时考核表,对支部每项工作进行即时考核,即时公布。加强考评结果运用,支部之间可以随时查看完成情况监督及排名,对年度排名末位、分值未达要求的党支部及所在部门不得参评先进。
体系运行十分重视党委书记和党员领导的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书记牵头研究部署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做到权利运行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同时将责任融入分管业务中,党委成员要按照体系要求,指导分管支部(部门)和联系部门落实“两个责任”体系。
体系运行夯实了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得到严格落实,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体系运行注重监督责任落实。通过实施“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倒查制,实行层层追究。将约谈机制常态化,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涉及重大决策前期的调研、论证等信息及时公开,增加过程的透明,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问题清单”,倒逼落实。
“三五模式”的构建运行,解决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不清、落实不到位等根本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气象。党员干部找准了各自的角色定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变成了一种自觉行动,自律意识、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全院上下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计量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形成了凝心聚力抓转型发展的生动局面。
(作者单位:浙江省计量院)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