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汤 涛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自2017年9月正式公布以来,各部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应质检总局邀请,有关部委领导负责同志撰写文章畅谈《指导意见》学习体会和贯彻落实打算,对全社会深入开展好质量提升行动很有指导参考意义。这些文章已收录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学习辅导读本》(以下简称《学习辅导读本》),并由中国质检出版社出版发行。从今天开始,本报将对《学习辅导读本》中的部委领导文章予以连载,以飨读者,敬请关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在2017年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培育众多“中国工匠”等要求。弘扬工匠精神,培育大国工匠,是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需要。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质量强国的战略支撑与保障,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整和振兴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迈向中高端水平,都迫切要求我们拥有一支掌握精湛技能和高超技艺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一、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把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历史性部署,明确要求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着力发现、培养、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这些重要部署和政策规划,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全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国家相继出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国家层面建设476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94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技师培训项目,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0.5亿元,带动地方同步推进省市级项目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到2016年底,全国高技能人才达到4791万人。
职业培训发展迅猛。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要求,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既突出重点群体,大力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技能脱贫千校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等,又统筹兼顾,不断完善职业培训政策,扩大培训规模,逐步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广泛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技能人才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的能力。全国累计开展政府补贴职业培训9715万人次,为促进就业创业作出了新贡献。
技工教育实力不断增强。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针对招生难、待遇差、资金缺等突出问题,制定《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出台《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明确技工院校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此外,还相继出台兼职教师管理、学生资助管理、毕业生待遇、生均拨款、学生实习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深化校企合作,不断提升教学和培训质量。十八大以来,全国技工院校累计向社会输送532万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开展各类培训2600余万人次。
职业资格制度逐步规范。广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改革职业资格制度,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制定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改革方案》,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设置,分七批取消了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并要求各地按规定取消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在引导职业教育改革,促进劳动者求职择业、确定薪酬、岗位晋升、安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累计有9173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7625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大赛蓬勃开展。坚持把技能竞赛作为加强技能人才选拔和培养的重要渠道,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掀起职业技能竞赛新高潮。全国有5000多万职工和学生参加各类竞赛,1496名优秀选手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32万多人次晋升职业资格等级。2010年,我国加入世界技能组织后,更加注重世界技能大赛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国内竞赛和职业教育培训水平的提高。此后,组团参加了4届世界技能大赛,累计取得20金、15银、15铜和41个优胜奖的优异成绩,尤其是在2017年10月阿联酋阿布扎比举办的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我国代表团派出52名选手(平均年龄不到21岁),参加制造与工程技术等6个大类47个比赛项目的角逐,共获得15枚金牌、7枚银牌、8枚铜牌和12个优胜奖,实现历史性突破,取得自参赛以来的最好成绩,金牌数、奖牌数和团体总分均居榜首,向世界展示了中国青年技能人才的风采。我国工业机械装调项目选手、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学生宋彪获得所有参赛选手中的最高分,荣膺第44届大赛唯一的最高奖项——阿尔伯特大奖。同时,世界技能组织决定由我国上海举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基础工作稳步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注重法制、宣传、队伍、信息化、教材等建设工作。配合做好《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和修订工作,积极推动职业技能开发立法。修订颁布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制定颁布79个国家职业标准,启动编制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包开发试点,组织开发3000余种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31个技工院校主体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教材和教辅材料。广泛组织系统工作人员、技工院校负责人和骨干师资培训。普遍开展技工院校学生电子学籍注册、职业资格证书和技工院校毕业生证书查询服务。职业能力基础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经过努力,近年来我国技能人才数量有了大幅度提升,结构逐步改善。但是,我国技能劳动者仅占就业人员的20%左右,高技能人才仅占就业人员的6%左右,总量依然不足,结构不合理,人才短缺的现象严重。随着经济发展动能转换、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步伐加快,我国高技能人才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技师、高级技师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的水平,企业对技能型工人短缺问题反映比较强烈,预计未来十年内,我国技能劳动者需求将继续保持不断增长的趋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技能型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面临的挑战主要有:
一是社会观念和环境尚未有根本转变。技能就业成才对青年和学生吸引力不强,企业职工和青年学生学习技能的积极性有待提高,“重学历、轻能力;重装备、轻技工;重理论、轻操作”的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技能人才发挥作用的环境有待改善。
二是技工培养能力和质量有待提升。技工教育受体制机制障碍影响,企业办学积极性不高,技工院校在招生、学历认定、校企合作、经费支持方面需要更多政策支持,技工教育的师资素质水平同科技发展、产业升级的变化相比存在差距。职业培训总体规模需要扩大,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需要提升,面向新兴产业的培训能力不足,技师培养力度需要加大。
三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仍须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不合理,学历文凭仍然处于人才评价主导地位。技能人才仍面临着职业发展通道不畅、经济待遇偏低、社会地位不高、激励机制不足等问题。这些困难问题需要全社会不断改革创新,多方施策,协同发力,努力破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展望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队伍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人才工作的新要求,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进一步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以劳动者素质提高助推质量提升行动的落实。
一是制定政策措施。围绕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从培养、评价、激励、使用等环节入手,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和《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制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提高技能人才表彰规格、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管理等重大政策文件,不断健全政策体系,促进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质量强国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是推进改革创新。以新的视野拓展人才工作改革广度和深度,着力破解人才发展难题。创新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职业培训包制度建设和职业培训包开发,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全面提高职业培训规模和质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加强职业资格监督管理和服务,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努力消除招生、资金、待遇等政策障碍。总结评估职业训练院工作并扩大试点,开展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认定工作,深入推进技工院校第三批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深化校企合作,推出《技工教育校企合作工作手册》。
三是开展重大活动。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加大表彰力度,树立大国工匠典型。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等。组织实施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开展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暨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开展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和中国技能大赛。做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组织筹备工作。通过持续开展重大活动,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四是夯实工作基础。做好修订职业教育法等法制工作。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稳定招生规模在120万人以上。加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工作,颁发新一批技工院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开展技工院校校长和师资研修培训等活动。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发布新职业,制定修订国家职业标准。推进全国职业培训实名制和职业技能鉴定平台建设。推动各地组织实施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加强基础工作,充实工作力量和师资队伍,健全人才工作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对职业教育培训的新需求。
五是优化社会环境。把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宣传主题,在各项重点业务推进过程中同步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中央媒体、部属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做好日常宣传。结合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做好集中宣传。深入开展“技能中国行”等主题宣传,创新开办《中国大能手》等职业技能竞技节目。重点做好世赛金牌选手、受表彰高技能人才的宣传报道工作,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开启技能人才事业发展新征程,为质量强国建设提供战略支撑与保障。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学习辅导读本》已由中国质检出版社出版)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