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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俞学文建议尽早出台快递电动车强制性国标

2018-03-13 09:55:11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 本报记者 何 可

近年来,我国电商和物流行业发展迅猛:我国快递业务量连续4年保持世界第一,已进入日均亿件时代。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推动网购、快递健康发展”,也足见快递行业对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影响之深。

“我们农民、农业也离不开快递行业。”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武义县青坑村村委会主任俞学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快递行业是不少农民兄弟进城务工的第一站。但伴随着行业发展,快递末端投递问题,特别是快递电动三轮车的优化管理问题一直困扰着行业,成为发展瓶颈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据北京交通大学等单位联合发布的《全国社会化电商物流从业人员研究报告》显示,当前物流从业员已超过200万,相较于10年前已增长近13倍。但是,由于客货不能混装,以及货车在一些城市不能进城等情况,电动三轮车凭借机动灵活、价格低廉、低碳环保、载货量较大等优点,成为百万快递员“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的首选交通工具。目前,仅北京市备案的快递电动三轮车就超过5.7万辆。

俞学文说,随着行业的发展,部分关于快递电动三轮车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

“首先就是缺乏强制性国家标准。”俞学文说,2014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是国内首部电动三轮车行业标准。但这一标准只是推荐性标准,并不具备强制性,众多非标的电动三轮车仍然在生产、销售和使用。2017年4月,国家邮政局发布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拟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但因为种种原因,各方意见始终未取得一致,导致标准制定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二是管理环境总体偏严。”俞学文说,有的城市对快递电动三轮车“一刀切”,采取扣车、罚款甚至拘留快递员的措施;有的城市“不作为”,允许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上路,但在没有国家标准的“空窗期”只能搁置。但也有一些城市,如北京市等,从便利民生、服务企业、优化城市管理的角度出发,明确监管分工和责任主体,统一车辆标准标识,化堵为疏,从经济、社会和民生的角度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获得了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

与此同时,一些快递电动三轮车“超载、超长、超高”,无视交通法规,闯红灯、逆行、路边随意停车等现象较多,不仅影响快递行业的整体形象,破坏了交通秩序,对快递员本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都造成了安全隐患。

对此,俞学文建议国家邮政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尽快完成《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制定,从车辆尺寸限值、装载质量、最高车速、启动车速、制动距离、语音提示、卫星定位等方面,对快递电动三轮车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予以规范,以确保快递电动车的生产质量和使用安全,快递专用车做到标识,统一管理。

俞学文还建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牵头承担监管责任,制定全国统一的电动快递三轮车管理办法,对快递电动三轮车实施备案管理,由快递企业申请,对驾驶人员信息,车辆信息进行备案登记后,为符合标准的快递电动三轮车配发车牌号码,并规定车辆年检和保险等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由公安、交通部门保障备案车辆的合法路权和通行便利。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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