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
毕井泉回答有关油品质量监管询问
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徐建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7月1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并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在分组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基础上,举行联组会议,开展专题询问。这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次专题询问,也是此次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环节。
国务委员王勇代表国务院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毕井泉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到会应询,对所提问题一一作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陈钢参加会议。
有委员提出,我国目前的货物发送量和周转量主要是通过柴油车为主的公路运输来完成的,柴油货车污染量占到全国机动车污染排放总量60%以上。有关部门对于机动车污染的治理、燃油品质量监管不到位,造成柴油质量不达标。
在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对柴油车污染问题做出应询后,毕井泉也对委员提出的油品市场监管问题进行了回应,他指出,油品质量问题还很突出。2017年,工商部门在中西部20个省(区)加油站抽检成品油样品6228个批次,其中78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高达12.6%。不合格产品主要是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以低标号冒充高标号等。另外,从抽查情况看,个别小的成品油生产企业加工出来的成品油质量不稳定。
毕井泉强调,这次机构改革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我们将把油品质量监管与市场监管统一起来、整合力量,进一步加强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生产、销售过程的现场检查,加强抽样检验,严肃查处无证市场,掺假使假、以低标号冒充高标号油品的行为,严肃查处计量和质量欺诈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备受关注的《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管理规定》也有了出台时间表。毕井泉介绍,原质检总局会同原环保部完成了《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管理规定》送审稿,正在按程序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估计近期可上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他表示,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抓紧工作,加强协调,力争年内出台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
根据7月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其中机动车污染和油品质量监管不到位。报告指出,一些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重型柴油车准入把关不严,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不到位,车辆不正常安装和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等违法情况比较普遍。
在油品监管方面,报告指出一些地区油品质量源头管控存在漏洞,对成品油无证生产单位、非法调和成品油行为监管不到位,对流通领域的普通柴油没有明确监管部门、缺乏监管依据。2017年,有关部门在天津、廊坊、唐山、保定、邢台等五市开展的柴油质量抽检中,合格率仅为47%。
据悉,《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对机动车污染控制、车辆监管、油品质量等作了专节规定。去年9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提升油品供给质量”。国务院日前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也提出要“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并明确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取消普通柴油标准,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等提前实施。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