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场监管部门对利之星4S店涉嫌质量问题立案调查
责成利之星4S店尽快退车退款
本报讯 (马少培 记者王 梅)日前,陕西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涉事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之星4S店)涉嫌质量问题立案调查,责成其尽快退车退款,并听取了投诉人新提出的8项诉求。
4月11日,“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后,迅速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该事件缘起投诉人购买、使用奔驰车过程中与销售方——利之星4S店引发的系列争议。
据了解,2月25日,投诉人与利之星4S店签订了分期付款购买全新进口奔驰CLS300汽车的购车合同。3月27日提车后,因认为发动机存在问题,与利之星4S店自行协商退换车辆未果。4月9日,该车主向陕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西安市12345热线电话投诉,诉请退款退车。
4月11日、12日,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对双方退车退款协议情况进行了核实;对利之星4S店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已对利之星4S店涉嫌质量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涉事车辆依法封存,并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对利之星4S店负责人行政约谈,并要求该店通知奔驰(中国)公司协助进行调查。
4月13日,西安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责成利之星4S店尽快落实退车退款事宜,并听取了投诉人新提出的8项诉求。当天,还组织利之星4S店负责人与投诉人对话协商,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解决问题的一致意见。
投诉人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者的支持,但表示目前不能接受店方退款,愿意接受调查核实以后依照有关规定更换发动机或退换车的结果。
据悉,投诉人的新诉求包括调查该车车辆历史,要求知晓该车到店至销售期间的基本情况;车辆PDI检查是否真实,检查人员有无资质?3月22日付款到3月27日提车期间又做了哪些检查,有没有检查到问题,检查人员有无资质;没有任何利益的第三方对车辆进行检测,如果是质量问题,依法赔偿,如果是“三包”问题,也愿意接受;对汽车行业销售方面的乱象进行整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8项内容。
针对8项新诉求,当事消费者已与利之星4S店高管见面,双方仍在协商中。
同时,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利之星4S店继续加强沟通解决投诉问题,对消费者新提出的诉求和证据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作出公正处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