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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报疫情防控期间第六批违法典型案例

2020-03-09 10:06:00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蔡美萍)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通报疫情防控期间第六批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2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盐城市建湖县市场监管局对高新区翠湖新村一住户进行检查时,现场查获非法加工的假冒Goldshield N95 3D口罩3413袋(每袋两只),共计6826只,未包装口罩3073只,已销售1.2万只,涉案金额50余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二:1月29日,根据举报线索,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管局对苏州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购进5款共计1.6万只KN90清X牌系列口罩,在淘宝店铺销售时被宣传为KN95医用防护口罩,销售金额8.33万元人民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有关规定。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三:1月26日,根据群众举报,苏州市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发现,某药房从上海购进78809只未标示厂名厂址的一次性普通口罩,分别销售或赠送给本市另外5家药店对外销售,并且上述6家药店在销售标识不全的一次性普通口罩过程中均未明码标价。截至案发,6家药店共销售上述口罩27577只。上述6家药店的行为均违反了《产品质量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苏州市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对6家药店作出责令整改的决定,并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没款39.9万余元。

案例四:2月5日,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对泰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的网店XX生物科技在销售一款棉布口罩时,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五:1月29日,泰州市兴化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泰州某服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淘宝店铺销售过期口罩,并对口罩进行虚假宣传,共获利7200元,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泰州市兴化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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