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共织消费保护“一张网”
江浙沪皖四地市场监管部门首次联合发布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本报讯 (张 律 记者曹吉根)3月23日,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市场监管部门对外公布2019年度长三角地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这是自去年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工作以来,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首次联合发布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保证“满意消费长三角”工作顺利开展,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市场监管部门共同讨论制定并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制定出3年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11项重点任务和7项量化指标,协同共建“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消费投诉举报协作机制。同时,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还与两省一市12315工作机构携手制定了《长三角地区共同推进节假日12315投诉举报信息共享试行办法》,实现了消费诉求信息汇总发布的“统一口径、统一时段、统一标识”。
通畅的消费者反馈渠道扩大了违法行为的曝光面,为各类案件的及时发现、处理打下了基础。今年“3.15”期间,三省一市又采用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深化12315热线信息共享机制。据统计,“3.15”期间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接到涉及新冠肺炎疫情投诉举报2205件(上海308件、江苏1031件、浙江571件、安徽295件),占投诉举报总量比重11%。
此次发布的消费侵权典型案例中就包含了不少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案件。2月1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实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未确认供货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口罩产品检验报告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情况下编造供货商销售1500袋“飘安”医用口罩。2月15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突击检查查获嘉定区丰华公路某公司无合格证、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一次性口罩产品5个品类、20余箱,同时查获一个无证灌装酒精地下窝点,现场发现大量已分装完毕的无标识消毒酒精200箱(约1万余瓶)、用于灌装酒精的设备两台、空瓶5000个等。
一些典型案例还涉及奶茶等热门消费品、“海淘”等热门消费话题。例如,去年7月13日,消费者潘女士反映其个人身份信息被上海晶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盗用,致其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额度受损。经过查证后,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又如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贤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宣称“无糖”的多个奶茶产品进行现场抽样后送检发现,产品的总糖含量均在3.6g/100g-6.1g/100g之间,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三省一市将继续深化“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浙江将积极发挥牵头省市的统筹协调作用,在放心消费建设、无理由退货承诺、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等11个领域下功夫,全面落实行动方案,深化完善满意消费评价体系;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计划全省今年发展200家生产经营单位加入“长三角企业无理由退货承诺联盟”,跨区域投诉举报消费纠纷处理率100%。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