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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就国产防疫医疗物资存在质量问题不实报道作出回应

2020-04-08 09:35:14 中国质量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就国产防疫医疗物资存在质量问题不实报道作出回应

标准不同、操作不当引发质量疑问

□ 本报记者 何 可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部分国家从中国购买的口罩等部分医疗物资出现质量问题。针对这一热点话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4月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说,有关报道并没有客观地反映事实全貌,中外产品的质量标准不同,使用习惯上存在差异,甚至使用者操作不当,都能引发一些质量疑问。

3月28日,有媒体报道称,荷兰从中国购买的60余万只口罩存在质量问题,被卫生部门全部召回。同一日,又有消息传出,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推出新的“紧急使用管理”,声明称可以满足指定性能标准的可接受的呼吸器产品只有6个国家和地区,中国的N95口罩不再获准在美国使用。

不过,上述信息很快被澄清。先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4月2日表示,出口荷兰那批口罩是荷兰代理商自己采购的,中方企业发货前已明确告知荷方这批口罩是非医用口罩,出口报关手续也是以“非医用口罩”名义履行的。随后,美国总统特朗普也在白宫记者会上“改口”称,美国收到的中国医疗物资没有质量问题。

“4月3日晚上,荷兰卫生大臣发布推特表示,中国新到的一批口罩质量符合荷兰官方标准,并且已经批准下发。”商务部外贸司一级巡视员江帆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中国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国外疫情加速蔓延之际,我们愿意在做好国内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为有关国家和地区提供我们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加倍地回馈国际社会。因此,中国没有也不会限制医疗物资出口。

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透露,截至4月4日,已经有54个国家和地区以及3个国际组织和中国企业签署了医疗物资商业采购合同,另外还有74个国家和10个国际组织正在与中国企业开展商业采购洽谈。

3月3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要求出口的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5类产品,必须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表示,要坚决查处防疫商品的侵权行为,对于出口伪报瞒报、夹藏夹带、以假充真、不合格冒充合格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严厉打击。

针对国内口罩出口企业在通过欧盟CE认证、美国FDA注册程序时出现的一些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表示,出口医疗物资的企业如果要做认证,一定要找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机构,一定要了解出口目的国的市场准入要求,“比如对非无菌医用口罩,欧盟规定只要企业按照相关要求作出符合性自我声明,就可以加贴CE标志。而对无菌医用口罩,就必须找欧盟授权的机构才能获得CE认证。如果是输往美国,企业要通过FDA的网站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出口不规范认证行为,刘卫军透露,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认证活动不规范以及认证价格违法等行为。

刘卫军说,市场监管总局对认证活动依法进行监管,对出现的违法案件进行严厉打击。以去年为例,查处了87家违规认证机构,占认证机构总数的15%,其中5家问题严重,被撤销资质。另外,对两家在中国没有经过批准,就非法开展认证活动的国外认证机构,在网上进行了警示公告。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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