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珍意 记者刘 艳)日前,从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应对疫情影响,该省包括省市场监管局在内的10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多渠道帮扶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这些措施包含5个方面共16条。
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有序开放各类经营场所。全省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要求,根据贵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有序推动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符合各地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给予创业补贴和场租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一定额度的创业补贴。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对以不同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制定不同的免征、减征或缓缴保险费措施。减免房租。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个体工商户房租进行租金减免。减免税费。根据国家相关税费政策及各地实际情况,对增值税、房产税及检校费用等进行适当减免。
纾解个体工商户融资压力,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可按规定申请一定数额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发放低息贷款。引导金融机构用好人民银行专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资金,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定向支持。降低还贷压力。各级地方政府要为银商对接搭建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以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长贷款期限。
方便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全面推广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服务,简化登记程序、优化办事流程,为申请人提供“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实名认证、电子归档”的便捷高效服务,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零见面”全程网上办理。依法对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记。审慎异常名录管理。将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统一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进一步释放经营场所资源。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各市(州)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尽快建立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