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征得同意”拦不住“路吃人”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田春艳
□ 本报记者 何 可
一次普通的停靠,转瞬间变成了9人遇难、1人失踪、17人受伤的悲剧。
2020年1月13日晚高峰,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主干道南大街上,一辆17路公交车缓缓驶入站台,在乘客排队上车的过程中,前方地面突然塌陷,车头随之栽入坑内,车内乘客也跌落其中……
“拉链马路”大行其道、“路吃人”悲剧重复上演……老百姓期盼能够安全地行走在道路上,但是近年来城市道路塌陷事故却时有发生。
5月19日晚,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田春艳在接受中国质量报记者专访时,介绍了自己带到今年全国两会上的多个建议。其中拟联合其他人大代表共同提出的《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议案》,便将矛头对准了引发“路吃人”事故的城市道路塌陷问题。
今年是田春艳履职全国人大代表的第三个年头,也是她持续关注城市道路塌陷问题的第三个年头。只不过,在今年拟提出的议案里,又增加了3个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新案例——今年初的“1·13西宁路面塌陷事故”,以及2019年底发生的“12·1广州地铁地面塌陷事故”和“12·12厦门吕厝地面塌陷事故”。
“有文献根据新闻媒体的报道整理了2014~2018年期间中国各城市报道的路面塌陷事件,共506起。”据田春艳介绍,实际数字可能更高,尤其在高峰期,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每年道路塌陷事故均超过百起。
田春艳与城市道路工程质量领域渊源颇深。1999年新中国成立50周年庆典时,田春艳还只是北京市政路桥科技发展公司一名刚入职的大学毕业生,坐在电视机前兴奋地收看着那场“世纪大阅兵”。但她没想到的是,之后举行的3场阅兵盛典,她全部参与其中,并与团队一起负责阅兵路线上桥梁、通道及涵洞的检测评定等任务。
从普通职工成长为公司总工程师的田春艳,始终工作在工程质量检测的最前线,就像是一只城市道路的“啄木鸟”,用“火眼金睛”排查着地下的工程质量问题与事故隐患。她结合自身的大量调研,深入分析了道路塌陷事故的原因,其中之一就是我国城市地下管网快速扩张,又缺乏科学合理规划,导致老旧的管线归属复杂、档案缺乏、检测难、维修加固难。
“道路挖了填、填了挖”的现象被业内称作“拉链马路”。道路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管理,各自为政,是导致“拉链马路”现象不断的重要原因,也为“路吃人”事故埋下了隐患。
为了彻底解决上述问题,田春艳开始梳理我国有关道路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拟提出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议案。
据田春艳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对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情况作出了规定,但仅规定了“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而没有规定其他具体的措施要求。
“这条用了十几年的法律该改改了。”田春艳说,《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开始实施,2007年、2011年两次修订均未涉及到上述条款。而在10多年期间,我国城市道路坍塌事故发生率增长较快,很显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仅仅“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已经无法适应形势的变化。
田春艳建议,在条款中“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增加“且须在开工前评估对道路结构安全性的影响,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在施工影响期内对道路状况进行检测、监测及巡查,及时预警、降低风险”等内容,对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建设地铁隧道的行为所应承担的在保障道路结构安全的责任予以明确。
“希望改变城市建设‘重地上、轻地下’状况,让‘马路拉链’从此消声灭迹。”田春艳说,要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