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改善营商环境,是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关注度较高的一个主题。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徐立毅表示,一个地方能不能发展好,本质上取决于营商环境,而营商环境的核心与根本是法治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有良好的法治手段、制度规则来保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法治和营商环境的关系,就用法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出明确要求,这对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时,也强调要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徐立毅代表关于营造法治环境之言,可谓有感而发,有据而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无论是诸如自由、平等、产权保护等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还是具体的市场法律规则,都是市场经济培育衍生而来。市场经济的发育过程也是法治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市场经济的发育成熟程度与法治进程息息相关。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治保驾护航,而无论是产权的保护,还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维护,都有赖于法治的有效推进实施。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尚有较大提升空间,特别是在法治化建设方面,还有一些堵点痛点问题需要尽快解决。“我们不需要吃‘偏饭’,只要按规矩办事,依法办事就行。”这是许多企业在营商环境调查中吐露的心声。显然,相比于政府能够提供多少优惠服务、办事效率多高,市场主体更看重法治环境是否健全。他们期待可以在健全稳定的法律制度保障下,公开平等地参与竞争,持之以恒地专心闯市场,有长远市场预期和投资目标,而不是把心思花在琢磨政府今天出台什么政策、明天实施什么举措,也不必在政府的“热情服务”和“严格监管”之间纠结。
事实上,对于政府而言,改善营商环境只注重给予企业包括高效的服务、优惠的财税政策等支持,收效并不显著,既造成人力负担,也面临资金压力,大幅度投入“真金白银”变得越来越不现实。相反,通过提高法治水平改善营商环境,不仅财政花费少,减轻工作压力,而且受益者的范围更广,并能杜绝“骗补”等不良现象。通过法治免除投资者不必要的后顾之忧,企业靠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这也有利于打造公平健康积极向上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减少政府治理成本,树立政府积极形象。
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变得愈发重要而紧迫。实践已经证明,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确保政府行为的连续性、稳定性、一致性,一个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能够给投资者带来安全感,是影响招商引资和百姓创业的重要因素。就当下来说,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更需要政策、法律、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合力支持,需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作用,营造好法治环境,为社会提供良好预期,为高质量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