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最短时间让停用电梯动起来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构建联动机制强化电梯投诉处置
□ 何数华 黄 鹏
“我们小区的电梯已经超过检验期了,存在安全隐患。”日前,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居民投诉,反映辖区中南锦城小区多台电梯超过检验有效期,存在安全隐患。得知消息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小区进行调查核实。
“我们已经两次提醒你们要提前申请报检,为何还有电梯超期未检?”执法人员一边逐台检查小区电梯检验、使用情况,一边询问物业公司负责人。检查发现,由于物业公司人员调动,造成小区内6幢住宅楼18部电梯超期未检。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执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现场责令小区物业立即停止使用超期未检电梯。
“这一停用,我们每天的上下楼成了问题。年轻人爬个楼都喊累,让老年人怎么办呢?”小区居民邓女士抱怨道。停用电梯所在住宅楼高达19层,电梯的停用将给小区600余名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安全红线不能突破,但是小区居民的出行和诉求必须妥善解决。”针对上述问题,溧水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许正伟强调:“马上按照全区电梯综合监管实施意见启动应急处置。”
当天,该局一方面立即召集小区所在街道和社区、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召开处置协调会,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市场监管人员做好电梯的安全隐患排查、业主情绪疏导和电梯投诉处理工作,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认真细致的维保;另一方面,多次联系南京市特检院,将原定于3天后的小区电梯检验时间提前至次日,最大限度减少电梯停运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
在多方努力下,次日,该小区超期电梯经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解决了居民们上下楼的烦恼,也消除了大家因电梯未检产生的担忧。同时,溧水区市场监管局也对该物业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2018年6月,该区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区住宅电梯安全监管实施意见》,制定了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责任清单,对政府各相关部门、属地镇街负有的电梯安全责任进行了细化。针对群众对住宅电梯的诉求,溧水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实地检查力度,同时构建小区业主、社区、电梯维保单位、开发商、物业公司、政府部门的“综合把脉”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居民群众电梯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