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管理实现标准化
浙江省宁海县以标准化方法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本报讯 (徐铭怿 张 律 记者曹吉根)“通过明确、具体、量化的质量评价指标与标准,建立全程可控的公共管理与服务标准程序,将对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实现有效监控。”日前,浙江省宁海县发布“36条”县地方标准规范,借助标准化工具,固化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运行模式。
该标准规范以《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为蓝本,从当前农村发展治理经验中吸纳、总结、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措施,内容包括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村级微型工程采购规范等36项具体事项的操作标准,囊括了组织架构、工作方法、运行流程和实施监督等具体的工作要求。
据了解,宁海县2014年在全国率先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经多次梳理后出台《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涵盖了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和17项便民服务事项,把村务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基本实现了村干部小微权力内容全覆盖,相关经验还写入了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入选首届“中国廉洁创新奖”“全国首批20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和“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十大案例”。国内先后有400多个地区前去考察学习,成为乡村治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全国样本”。2018年,宁海县市场监管局以列入第三批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为契机,引入标准化原理和方法,积极推动“36条”经验上升成为地方标准、国家标准。
据悉,宁海县还将以“36条”经验为核心,吸收各地典型经验,启动开展《村务管理 基础术语与事项分类》《村务管理 事项运行流程编制指南》和《村务管理 村务流程化管理实施指南》3项国标制订,为全国村务管理工作提供更多有益参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