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霍一夫)为推进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制定出台《上海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原料及标签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在其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上市前,应当按照要求将备案材料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备案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及食品接触材料等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备案材料上签章,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上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和食品接触材料等事项,应当与备案内容一致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应当取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有关事项备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申请取消备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失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在申请备案过程中瞒报、谎报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该《办法》将自2020年6月6日起施行。
《中国质量报》